李希圣

李希圣
  • 姓名:李希圣
  • 别名:字亦元,又作亦园
  • 性别:
  • 国籍:
  • 出生地:湖南湘潭人
  • 出生日期:1864年
  • 逝世日期:1905年
  • 民族族群:
  • 主要作品:

李希圣(1864年-1905年),字亦元,又作亦园。湖南湘潭人。父李光照,精制举文,为名诸生,尝以所作制举文授之,李希圣慨然曰:“举业之祸世数百年矣,吾当通经学古以上跻于作者之林,异时得志,必首议废制艺,罢科举,以除学界之蠹。”(成本璞《李先生墓表》)遂博览经籍,淹贯百家。发为文辞,雄视一切。旁及诗歌,罔不精妙。“才名震湖湘,识与不识皆曰李生真才士也”(同上)。受知于湖南学政张亨嘉。光绪十七年(1891)优贡。同年中式举人。次年中进士,授官刑部主事。常以国家社会为忧,中日甲午之战后,以为变法当以理财为本,遂搜集清政府及各部门及各地区的财政收支情况,作《光绪会计录》一书,于光绪二十二年(1896)印行。书中大声疾呼,必须“卧薪尝胆,举数百年相沿之成法而尽变之”,(《光绪会计录·序》)。光绪二十七年(1901),重议变法,设政务处管其事,作《政务处开办条例明辨》,主张“分别中西”之异同长短,“然后参以本国之情势,斟酌损益本末先后”,对西方政治制度进行取舍。张百熙出任管学大臣,引为自助。尝为张百熙草拟办学章程奏议。二十八年(1902),设立京师大学堂,任提调。号称憨直敢言,积忤权贵,郁郁不得志,竟以发愤呕血卒于学堂。工于诗。梁启超《饮冰室诗话》曰:“李亦园(希圣)当辛丑回銮时,有感事诗数十首,芳馨悱恻,湘累之遗也。”“其风格在少陵、玉溪之间,真诗人之诗也。”王式通谓其“作诗之旨,力戒平易,亦屏除险怪”善于“以诗寓史,悱恻缠绵,讽喻之遗,归于忠爱”(《雁影斋诗·序》)。陈衍《石遗室诗话》评其诗曰:“亦元苦追义山,实与牧斋相近”,即“专事摘艳薰香,托于芬芳悱恻者”。狄葆贤《平等阁诗话》曰:“《雁影斋集》皆庚子以后之作。大致神似玉溪,亦颇多近杜处。然每遇友人称其似义山者,心辄不怡。”著有《雁影斋诗》《庚子国变记》、《庚子传信录》等。生平事迹见《清史稿》卷四八六、成本璞《李先生墓表》(《碑传集补》卷一二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