曾公亮

曾公亮
  • 姓名:曾公亮
  • 别名:字明仲
  • 性别:
  • 国籍:
  • 出生地:泉州晋江(今福建泉州)人
  • 出生日期:999年
  • 逝世日期:1078年
  • 民族族群:
  • 主要作品:

曾公亮(999年-1078年),字明仲,泉州晋江(今福建泉州)人。真宗咸平二年(999)出生于当地一个颇有名气的官宦之家。他的高祖曾任泉州录事参军。曾祖父曾任司农少卿、泉州节度使掌书记,祖父曾任泉州德化县令,其父进士出身,累官至尚书刑部郎中、集贤殿修撰。


曾公亮自幼好学,文辞俱佳。乾兴初年仁宗即位之时,曾公亮的父亲正任池州,因奉表上贺,推恩其子,曾公亮得荫补大理评事。宋代选官制度规定,官员的选任有贡举、奏荫、摄署、流外、从军等途径,恩荫是当时贡举之外的又一入仕重要途径,且升迁更快、更容易。但在人们的心目中,贡举为正途、清流,恩荫为浊途、杂流,所以尽管曾公亮靠荫得官,但他仍刻苦学习科举之业,期望获得贡举出身。


天圣二年(1024),曾公亮参加仁宗即位后的首次科举考试,获得当年进士、诸科录取名额485人中的进士第五名,授太常寺奉礼郎,拟补知杭州临安县,补阙改知越州会稽县(治今浙江绍兴)。莅任后听决狱法,明察秋毫,属吏们都不敢营私舞弊。


县内有镜湖灌溉民田,但雨季到来之时,又常患水灾。为此,曾公亮即调集人力,在湖的支流曹娥江堤上修置斗门,随季节调节入湖水量,以排涝救旱,大为民利。他的父亲曾在会稽县置买田地,这时为人告发攘夺民利,不久曾公亮的父亲遭贬谪,他本人也牵连被贬监湖州酒务。此后四五年间,不得升迁。天圣末年,得擢光禄寺丞,监在京曲院。复以监院期间,课税大增,迁秘书省著作佐郎。明道改元(1032),赐恩迁秘书丞。


这时,曾公亮的父亲去世,他辞职为父守丧。服除,复任监在京都商税院,迁太常博士。在京时间长了,认识的人多,各方面的人际关系也都较融洽,于是曾公亮得朝臣推荐,擢任国子监直讲。因毗邻宋朝的西夏党项政权此时不断派兵入侵宋境,宋廷几次欲发兵征讨。曾公亮则上书认为,仁宗刚刚亲政,正宜抚内安民,不宜大动干戈,耀武诸蕃。他说:“自古以来,边疆四夷,反复桀骜,朝廷宜取怀柔之策,予以安抚。若其不服羁管,再用兵未迟。”仁宗采纳其议,并迁其官尚书屯田员外郎,任为诸王府侍讲兼睦亲宅、北宅讲书和潞王宫教授。


按宋朝制度规定,任王府侍讲期满,可迁擢亲王府记室参军、直史馆、赐三品官府,由于曾公亮尽职尽责,又表现出了超卓不凡的才智,特别是他向朝廷的献文,为执政大臣所赞赏,故曾公亮被破格召试翰林院,授集贤校理。寻以权任发解别头试考官,选拔、录取士子数多,再擢天章阁侍讲、史馆检讨。继迁尚书兵部员外郎、修起居注。本来按铨选磨勘制度规定,曾公亮这时应迁官知制诰,但当时宰相贾昌朝与他有亲戚关系,遂避嫌除任天章阁待制,赐金紫官袍。宋代制度也规定,天章阁待制不改服,但仁宗当面对曾公亮说:“朕任命你为侍讲,决不是你个人的事,朝廷尊崇儒臣的政策不变,希望你们明白朝廷的用意。”


其后,曾公亮以知制诰复兼史馆修撰,其母黄氏病卒,他再一次辞职为母守丧。服除,起复为翰林学士、中书舍人、判三班院。自曾公亮任集贤校理至翰林学士的十余年间,不称职而遭罢黜的以数十计,而曾公亮以道德劝讲,多称仁宗之意,故恩遇不衰。有一次,仁宗诏执政侍臣们条奏政事,曾公亮当时正以母忧持服在家,也当即奉诏陈奏为政之急务。他针对当时最迫切的边防、财物等方面的问题,提出了“完堡寨、蓄兵马、损冗兵、汰冗官、节财用、省徭役”等六项建议,认为若“使主兵者久于任,则夷狄不敢窥边。取之得其要,任之得其才,则将帅不患无人”。并列举古代选取良家子弟为宿卫以及隋唐府兵番上等制度,探究宋朝禁卫军之得失。言狂似直,爱憎似忠,因此得仁宗称赏。


曾公亮对历朝的典章故事、律令刑法尤为熟悉,因此,临政处事,有根有据,明敏果断。他到任三班院后,发现三班院的吏人丛杂猥劣,事以贿成,一些贵戚权要子弟,多依势请谒,假公谋私,等等。为此,曾公亮主持重定三班院的规章制度,规定所有官吏人等,临政处事,都要按制度规定执行,不得有令不行,有禁不止,循情枉法,高下其手。使得那些本来想走走“后门”谋取私利的人,皆不敢以身试法,或明目张胆地去碰钉子了。曾公亮定下的制度,使后任者也不轻意改变。著名官员欧阳修从不轻意称誉某个人,但他对曾公亮所定的制度则极力称扬。


此外,他还奏请定立了朝廷辍朝之制等制度。在受命疏理天下在押罪犯时,他发现各地在判刑定案时,多随意宣判、轻率用事等弊端,因上书仁宗,主张宽刑、慎刑。仁宗表示同意他的意见,下诏申严法律规定,按法办事,依律令定案,严禁各地各有关人员“非得法外从事”。曾公亮又奏请朝廷申令问题最多的益、梓、利、夔等州郡着意审理刑狱,建议委派转运使司和钤辖司清理狱讼。仁宗采纳其议。自此以后,每当有朝廷赦令,皆令官理狱,成为定制。


康定元年(1040),曾公亮还受命与参知政事丁度共同编纂了兵法著作《武经总要》。他们详考宋初以来的军事制度,同时采摭历代兵谋得失、足资考证的历代兵家事迹等,最后成书40卷。是书分前后两集,前集20卷记制度与边防,后集20卷为故事、占候等。他还奉诏修撰了《游艺集》一书。亦深得仁宗称赏。


从仁宗即位以来,宋朝政府一部分有识之士看到北宋社会潜伏着的种种危机日益严重,遂不断上书要求改革,多年沉闷的政治空气开始变得活跃起来。仁宗在改革呼声的推动下,遂欲变革天下弊政,变法图强,并进行了人事方面的规模调整。曾公亮的政治思想以传统的儒家思想为主,他主张以经术治天下,对改革派的一些思想和主张颇不以为然。因此,曾公亮尽管很得仁宗信任,但他自己觉得很难与一班政治意见不同的人一起共事,故以疾乞求外补,得仁宗允准,遂以端明殿学士出知郑州。


郑州为历来要冲之地,交通四通八达,朝廷官员和使节往来频繁,因此州府也疲于迎接。曾公亮到任后,首先着手改革送往迎来的规章制度,罢废原来的繁文缛节,减少浮费,使民户的负担大大减轻。他还放下官架子,微服巡访,问贫闾里,兴利除弊。他了解到京东转运使每年都有许多无名征敛,尤为民病,便下令统统予以蠲除,实在不能减免废除的,他也把这些额外之敛折纳为常赋,使民户的负担不致于过重。对社会治安,他也格外留意,采取措施严戢奸盗,纠察情伪,使境内偷盗匿迹,不敢贸然公行,被人誉之为夜不闭户、路不拾遗之境。有一次,朝廷一位官员路过郑州,有重要物品在郑州丢失,这位官员请曾公亮为他寻找。曾公亮说:“郑州境内奸盗匿迹,你的东西恐怕不是在这里丢的吧!若是在此丢失的,估计也可能是你的随从人员干的!”这位官员听他这么一说,便回去密密查访其随侍人员,果然是自己的侍从偷的。这位官员后对曾公亮表示佩服,称赞他为政神明。


之后,曾公亮被召任为翰林学士、知开封府。他治京畿仍如在郑州,厉行严政,决不姑息。人们也早就传闻他为政严厉,故京畿地区那些向来不大安份守法的强宗大姓,也皆有所收敛,不敢放肆,以身试法。境内一些偷盗之徒也纷纷遁逃他地,使京畿肃然,不劳而治。随之,又奉旨充任入内医官考试官,擢给事中、参知政事,提举修《唐书》,嘉祐四年(1059)再加礼部侍郎。历枢密使兼群牧制置使,拜吏部侍郎,同中书门下平章事、集贤殿大学士,与韩琦一起任相职,时为嘉祐六年(1061)。


曾公亮为相后,愈兢兢业业,欲有所作为。还在他任职枢密院时起,即奉命整顿朝廷纪纲制度,革除弊端。这时更进一步考订天下兵数以及诸路屯戍多少,裁减冗兵。又编制地图、兵籍等,使朝廷对全国兵员增损、各地戍屯军队众寡以及地理远近等等,皆完全能够了解掌握。他与韩琦相处,也颇融洽,对政事多有改革。如振恤各地贫困农户,减蠲其赋役;罢驰榷茶、开放茶禁;清查登记各路户绝田,招募农户耕种;增加广惠仓收入,以调剂丰灾年份等等。由于此时宋朝的国内外矛盾都较缓和稳定,仁宗亦以守成为主,垂拱而治,因而被人称誉为海内充实,兵革平息,群臣百工奉法循理、刑罚宽平,黜陟有序,赋役缓和,是所谓天下大治之时。实际上,当时的各种社会矛盾都在积聚之中,只是还没有完全暴露、突发出来。


而晚年的仁宗,形神疲乏,身?体羸,先后几子皆夭折不育,因此朝廷上下这时所关心的大事是皇帝的继承人问题,请仁宗早立皇嗣的呼声也越来越高。还在皇祐末年,太常博士张述即先后七次上书,请仁宗早立继嗣。从嘉祐初年,宰相文彦博、刘沆、富弼等亦以此相劝。随后有知制诰吴奎、殿中侍御史吕景初、赵抃、知谏院范镇、司马光等人都先后上书,请早立皇太子。仁宗则一直心存侥幸,疑而未定。


嘉祐六年(1061)八九月间,知谏院司马光、殿中侍御史里行陈洙、知江州吕诲等人再连章固请,请仁宗选宗室之贤者以为皇位继承人。已入“知天命”之年的仁宗,大概也醒悟到“天命”不可违,既然自己生子继嗣已完全无望,只好另选他人了。于是,仁宗召见韩琦与曾公亮,拿出司马光、吕诲等人的奏疏说:“立嗣之事,朕已有意多时了,只是一直未得其人,究竟谁可为嗣?”曾公亮与韩琦知仁宗早有意中人选,便一起回奏道:“此朝廷大事,非臣等敢私议,还请陛下自择。”仁宗于是说道:“朕在宫中曾养二子,小的甚钝近不慧,就立大的吧!”曾公亮请仁宗明示其名。仁宗说:“就是宗实,你们可为宗实议授官职。”宗实是大宗正司知宗正事赵允让之子,从景祐初年即养育宫中,至此立为皇储。次年八月初五,仁宗下诏,正式立宗实为皇太子,赐名赵曙,然后遣官祭告天地、宗庙、及诸陵,立嗣之议遂定。


河北路的白沟河是宋辽双方的边境界河,辽朝方面纵容允许契丹人在白沟河内渔猎及通行盐船,宋朝边防官吏明知这是辽朝方面的有意挑衅,但不敢理直气壮的予以禁止,害怕引起事端。此事报告朝廷后,仁宗召集宰执大臣商议,许多人对此疑虑重重,拿不出果断的意见。曾公亮独认为,不把此事禁止在萌芽之中,以后将更难处理,主张派人专主此事,有理有力地处理此事,并以知雄州赵滋勇而有谋,举荐他专任此职。仁宗采纳其议。赵滋到任后,设方施略,果绝其盐船,杜其渔猎,避免了纠纷的发生。


嘉祐八年(1063),仁宗病卒,赵曙即位,是为英宗。曾公亮以拥立之功,加官中书侍郎兼礼部尚书,寻加户部尚书。英宗从即位的当年起,就病体缠身。治平三年(1066),病体加重,下诏立其长子赵顼为皇太子。辽朝这时遣使来宋,英宗因病命曾公亮代己接见并宴请辽使。不料辽朝来使有意刁难,拒不赴宴。曾公亮派人对辽使说:“赐宴不赴,有辱君命。我圣上有疾,不能亲临宴会,而贵使节提出必须面见皇上并要皇上出席,是强人所难,非理非仪。”辽使无奈,只好赴宴。


治平四年(1067)正月,英宗病卒,赵琐即位,是为神宗。曾公亮以前朝重臣,加门下侍郎兼吏部尚书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、右仆射,并提举修撰《英宗实录》,封英国公。九月,加尚书左仆射。次年十月,宰相富弼罢相出判亳州(治今安徽亳县),曾公亮复加昭文馆大学士、监修国史兼译经润文使,任为首相。还奉玉册授摄太尉,改封兖国公,再改鲁国公。


曾公亮久在政府,执掌大政,对朝廷故事尤为熟悉,又为人谨慎,对各地上报的刑狱案件,都亲自仔细审阅,务求公允,定罪不差厘毫。并对时政极言阙失,务求兴利除弊。密州(治今山东诸城)民田产银,当地民户的一项主要副业就是掘田炼银。但宋政府规定,银为禁榷之物,民间不得私采。为生计所迫,却仍有许多人偷偷私下冶炼。地方官府按“盗窃法”严加禁止,许多人因此被枷锁禁锢,甚至被按“强盗论死”的律条遭处斩。曾公亮对此认为,银虽为朝廷禁榷之物,但密州民户因生计所迫,盗采银矿,与其他盗窃罪不同,不应用盗窃法惩处此等人户。在与其他执政大臣数次辩难后,大家终于同意他的意见,神宗于是下诏,今后从轻处理此等案狱。使大批人得以生还。


淮南、两浙、荆湖、福建等地为产茶区,宋政府最初实行榷茶,严禁民户私贩私售。而茶园户困于征取,有关部门又夤缘为奸,重敛茶农,致使许多茶农破产逃亡。宋政府屡申茶禁,结果导致岁课日减,朝廷中要求开放茶禁、通行茶商的呼声越来越高。淮南转运副使沈立还著《茶法利害》十卷,详陈通商之利。这一主张也得到曾公亮等人的支持,于是部分地区始放松茶禁,始行通商。


西夏政权这时又派兵进犯庆州大顺城(位今甘肃华池西北),引起宋朝廷的恐慌。曾公亮认为,眼下西夏国内正闹饥荒,若断绝其宋朝给予的“岁赐”,再遣使责问其入侵之罪,西夏必不敢再侵。有人担心,若断其“岁赐”,恐惹来更大的麻烦。曾公亮仍认为,西夏必会择利避害。神宗采纳曾公亮的建议,派使西夏,西夏果然表示内附。


从熙宁初年起,年轻气盛的宋神宗起用王安石等人,欲行变法,创立了制置三司条例司作为变法的指导机构,任命著作佐郎编校集贤书籍吕惠卿为制置司检详文字,主持其日常工作。


对于变法图强,曾公亮开始是持积极态度的,熙宁变法的主要领导人之一——王安石,也是他举荐给神宗的,但从熙宁二年(1069)七月起,王安石等人先后推出“均输法”、“青苗法”、“农田水利法”、“免役法”等,变法大规模地开展起来以后,他却与王安石的分歧越来越大。曾公亮为人方厚庄重,为政沉深周密,谨绳墨,蹈规矩,反对一些过激作法,因而由最初站在变法派一边,逐渐发展为对新法持不同意见。如王安石主张集中刑法之权,提出刑法应由审刑、大理寺等执法部门论正,但审型、大理用刑不当,君主有权利差官定议,议而不定,则由中书门下大臣自宜论奏,最后由皇帝裁决,此所谓国体。曾公亮却认为中书门下插手审刑、大理部门,是不适宜的。


青苗法实施后,缓解了农村的高利贷剥削,受到农户的欢迎。但也有的地方硬行规定农户借贷青苗钱,成为一种摊派,尤其是对坊郭户的“俵散青苗钱”更为厉害,故此曾公亮与副相陈升之等人都对青苗法的实施有微词,而与王安石进行了数次激烈辩论。


熙宁三年(1070),秦凤路经略司机宜文字王韶首先提出缘边市易的建议,并在陇西古渭寨设置市易务,借官钱为本,由官府控制与西北少数民族的贸易,“稍笼商贾之利”,成为后来推行市易法的刍型,得到王安石的赞同,但曾公亮又表示反对。此外在设置义勇、弓手、常平钱等问题上,曾公亮与王安石的分歧也越来越大,由此也遭到非议。判官诰院苏轼和监察御史里行张戬皆先后上书,指责曾公亮“依违不能救正,也有人弹劾他“持禄固宠”,或“用人不当”,或“视名器为己物”,还有人揭发直斥他“为子求官、霸占民田”等等。特别是熙宁二年至三年,连续发生全国性干旱之灾,曾公亮遂上章乞罢,寻上书以年老避位为辞,请求还政罢休。神宗允准其请,以其为两朝定策之功臣,特加守司空、检校太师,以河阳三城节度使兼侍中为集禧观使致仕,仍准其五日一朝,以示礼遇。


在推行“强兵”新法的过程中,宋政府也在考虑解决如何对付辽、夏侵扰的问题。从熙宁四年(1071)八月起,宋神宗命设置洮河安抚司,欲恢复河湟地区,决定对西夏转守为攻。同时,又以曾公亮为元老重臣,特诏起复他为永兴军路安抚使、判永兴军(治今陕西西安),镇戍关中。曾公亮虽因年老不欲再仕,但仍以国是为重,衔命赴任。


在此之前,庆州(治今甘肃庆阳)曾发生士卒叛乱,后经宋政府派军队将叛乱镇压,但其残余力量仍散逸各地,纠集成伍,形成陕甘地区治安长期不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。为此,宋政府曾调集陕甘地区的义勇兵加以训练,又补充增强各地驻军,并转送内地的租赋以充边防之用,结果导致“人情骚然,不安其居”的状况。曾公亮莅任后,首先着重注意解决这一问题。他认为要妥善地处理好积累的矛盾。应取“镇静”之策,于是他奏明朝廷,先罢去各地提举教阅义勇之官,并取消非时训练,各地义勇由各地官府定期加以训练,只在津要地区加强镇戍力量,以减少财政开支,减轻馈运,裁抑冗费,他还奏罢支移赋税,使一郡晏然。又筹集人力物力修浚城池,缮治军器,并派兵搜巡依山阻林的所谓窝藏奸盗之处,大大改善了地方治安状况。


长安城内有一富豪,横行地方,专爱捏造流言蜚语,蛊惑人听,以此对抗官府,谋取私利。有一次他又散布谣言说,城内营卒有怨言,欲准备在元宵节外结援兵为乱。长安城一时传得沸沸扬扬,风风雨雨,居民皆恐慌不安,有的甚至赶紧出城躲避。于是府内有人劝曾公亮,原来计划安排的元宵节游城赶快取消吧。曾公亮经调查,根本没有营卒叛乱的迹象,是有人故意捣乱,他便命人贴出告示,元宵节照常过节,不要误信谣传。到了元宵节这天,全城张灯结彩,他亲自率属吏前往观灯,一直到半夜才返回府内。果如其所料,当晚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。


一年以后,曾公亮以陕西无事,复以年老乞退,神宗准其请,于是在熙宁五年(1072)六月迁守太傅,第二次致仕,并力辞神宗所赐宅第。神宗则以其历事三朝,特加优礼,仍给予如同现任宰相的全部赏赐和俸禄,并不时派人到其府上问候,逢年过节皆召其入宫,另逢朝廷大典亦召其参加。每当有重大决策时,神宗也常征询听取他的意见。如有一次神宗询问北陲防御之策,曾公亮历叙神宗以前诸代行之有效的战略策略,条奏详尽,为神宗极意称赏。


家居期间,曾公亮与来访的宾客、亲朋好友,或以棋艺为乐,或以酒助兴,或以诵读文章、写诗作赋为趣,间或外出游览,常兴之所至,随心所欲。每年春节期间,朝廷执政大臣都去其府上拜访他,饮酒作赋,极欢而散。曾公亮生平喜治家产,殖货积巨万,人有微词。


元丰元年(1078)闰正月,曾公亮因病去世,享年80岁。神宗亲临哭吊,辍朝三日,赠太师、中书令,赐谥宣靖,诏配享英宗庙廷。神宗还亲自御篆其碑额曰“两朝顾命定策亚勋之碑”,并令同知太常礼仪院曾肇为其撰写行状。后南宋绍兴十八年(1148),高宗诏命绘曾公亮等大臣像于京师景灵宫之壁,以示崇扬。


曾公亮嗜读书,至老不倦,又博识强记,除受命编撰《武经总要》等书外,晚年探究佛学性命之理,有文集30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