京都西湖沙门 交光真鉴述

想阴魔相已竟。

△四行阴魔相。此阴前于二卷。五阴科中。彼约迷位。故取其粗。譬如瀑流。此约修位。故取其细。喻同野马。以前三已空。而所余行阴最为深细。分三。一具示始终。又二。一始初未破区宇。又二。一蹑前想阴尽相。

阿难。彼善男子。修三摩地。想阴尽者。是人平常梦想消灭。寤寐恒一。觉明虚静。犹如晴空。无复粗重前尘影事。观诸世间大地山河。如镜鉴明。来无所粘。过无纵迹。虚受照应。了罔陈习。惟一精真。

前来十种。若具透过。或始终不起爱求。或魔来便能先觉。如是久久。想阴自有尽时。故此科示想尽之相。寐即睡也。寤即醒也。寐中有梦。寤中有想。然梦乃寐中之想。想乃寤中之梦。皆独头意识所为。想阴之体相也。故想阴尽者。梦想皆灭。由寐无梦。而寤无想。故寤寐恒常。一念不生。自是性觉妙明之体。岂不恒常。虚而无窒碍。静而无喧杂。如云散空澄。且粗重尘影。即是法尘全依想阴为体。想尽尘自无依。故言无复粗尘等。此以上约心之自体。妙观诸下约心之照境妙也。又上独影先虚也。以下性境亦虚也。如镜鉴明者。盖言心照山河等。如镜现影。无挂碍也。过者离境之后也。无迹者。如镜还空无留滞也。虚受照应者。收束上文言心之触境。但虚受照应而已。明心境皆虚融也。末二句。总言想尽真纯以结之也。罔无也。宿积深厚曰陈。习即习气也。盖浮想扰心。诚宿积难除之习气。今乃一旦灭尽。故言了。罔谓了不可得也。惟一精真者。纯一虚静觉明之体也。

△二状示行阴区宇。

生灭根元。从此披露。见诸十方十二众生。毕殚其类。虽未通其各命由绪。见同生基。犹如野马熠熠清扰。为浮根尘究竟枢穴。此则名为行阴区宇。

生灭指分段生死而言。三界众生。所以生灭无停根元。皆是行阴所迁。前三阴未破。则此根元终不可见。今前三尽除。第四自现殚尽也。十二类生该尽天上人间四空。不出行苦。正谓此耳。故曰毕殚其类也。环师谓。由绪为识阴。而生基为行阴。见二阴深浅之殊。圆师谓。各命为别相。同分为总相。定二阴细粗之别。皆宜深玩之也。庄子注中。已辩野马。但是阳焰。非是尘埃。且熠字从火。既表光明闪烁。足显与焰为顺。乃田间地气春晴伏地可见状如水而光如焰也。清扰言动之细微也。焰喻正表隐微难见。若通前后。俱用水喻。则想阴尚如大浪。行阴乃如细浪。识阴则如无浪流水。真觉性体当如湛然不动之水。故行阴为分段根元。识阴为变易根元。前后较量。粗细妄真。历然指掌。故知惟一精真亦纵许也。浮根尘。即浮根四尘。谓肉身也。究竟枢穴。谓迁谢老死之深本全在于此矣。末结行阴区宇。盖独取熠熠清扰为其相也。

△二终破显露妄源。

若此清扰熠熠元性。性入元澄。一澄元习。如波澜灭化为澄水。名行阴尽。是人则能超众生浊。观其所由。幽隐妄想以为其本。

首举行阴而称元性。明其为生灭之根元。性体也。水浪停息曰澄。元澄即识阴也。性入元澄者。盖细浪之行水。收归无浪之识海。元习即行阴种子。一澄元习者。永绝行阴之种习更不起也。下喻可明。全孚前之水喻。温陵曰。生灭不停。业运常迁。名众生浊。故行阴尽则超之。行阴密移。曾无觉悟。故曰幽隐妄想。具示始终已竟。

△二中间十计变境。言计者。显此但是自缘定中所见。而生种种邪计。非有外境魔事之扰也。就分十。一二种无因。又为三。一标由示坠。

阿难当知。是得正知奢摩他中诸善男子。凝明正心。十类天魔。不得其便。方得精研穷生类本。于本类中。生元露者。观彼幽清圆扰动元。于圆元中。起计度者。是人坠入二无因论。

此下十计。既当想阴已破行阴未破。中间所起。故此科牒叙想破行现以为发端。是得正知者。即不遭邪虑也。奢摩他中者。即圆定发明也。凝不动也。即始终不起爱求。明不迷也。即魔来先觉不惑正心。即双承不动不迷。而头正尾正也。如是则上来十类天魔毕竟不得方便。方得精研者。始能力破想阴也。穷生类本者。初得彻至行阴也。此上方以历述想破行现竟。于本下。却说正因行现而遂起十种邪计。良以想破之后。天魔无可奈何。不复更至。惟是自心邪解作孽。所谓心魔也。本类即十二类。生元即行阴也。露显现也。圆者遍十二类也。幽清扰动。即微细动相。圆元勒成行。名二无因论。乃先世外道修心邪解所立。违理背正之恶见耳。今行现之解适与之同。故即坠彼论中。如后车蹈前车之覆辙。故即同堕一坑堑也。后文诸论。皆放此意。

△二分条详释。又二。一本无因。此约过去不得达因而立。又分三。一据己见量。

一者是人见本无因。何以故。是人既得生机全破。乘于眼根八百功德。见八万劫所有众生。业流湾环。死此生彼。只见众生轮回其处。八万劫外。冥无所观。

前二句标定。下徴释之。生机发动之本。即指行阴。破乃显意非尽也。见属于眼。故乘眼功德八百。八万其数相应而已。不必分约过未。数反不合。盖乘眼根全分功德。合乎定力。能彻见于过去诸类。业流即宿命通也。问此何不为别相。答亦多总见类生展转生死无停而已。非一一各详也。若能各详。则不成自然之执。待下执自然处。再当明之。其处者。八万劫以内也。盖其通力分量。止于此数。故数外冥无所见矣。

△二谬成邪计。

便作是解。此等世间十方众生。八万劫来。无因自有。

以不见处。而起无因之计。约此则名无因外道。岳师谓即冥谛是也。盖众生三道。展转相因。穷极无始。惟佛眼能彻。菩萨尚有分限。何况凡小。故凡小极其通力。但此而止。岳师责其不知因识非是。纵知因识。亦岂能穷乎。

△三失真堕外。

由此计度。亡正遍知。堕落外道。惑菩提性。

邪计故非正知。不了业道无始故非遍知。末言已堕邪觉。终迷正觉矣。

△二末无因。此约未来无后因果。分三。一据己见量。

二者是人见末无因。何以故。是人于生既见其根。知人生人。悟鸟生鸟。乌从来黑。鹄从来白。人天本竖。畜生本横。白非洗成。黑非染造。从八万劫。无复改移。

标徴同前据释词。乃是详推过去。例定未来。生即劫内类生。根即劫外无因。盖即以无因。为类生元本。知人下。详明皆本无因自然而然也。故此转记名为自然外道。然此验知。但是总相。见于多分众生长时不变。辄起斯计。如人总观闹市。但见人行。不见坐立。若能一一别察。则少分坐立者。亦应知之。良以。十二类生。惟人类易转。而余皆长时难变。今由总见。不能别观。故约多分。而成自然之计。是以末二句。结成无变。岳师注此意同。但引鹙子观鸽之事。应不尽同。彼能别相。而见如来故。择常不变者。令其别观。欲勉其进也。且四果罗汉。行开识现。便能别见。各命由绪。终不执于自然。

△二谬成邪计。

今尽此形。亦复如是。而我本来不见菩提。云何更有成菩提事。当知今日一切物象。皆本无因。

上科全是详推过去。此科方以例定未来。尽形者尽未来也。亦如是者。决定其皆不改移也。下释成之。本来不见菩提者。言八万劫前。元不见其从菩提性起也。云何下。言例知八万劫后亦终不成也。当知下。遂以判决执成邪计矣。岳师谓本字合是末字是也。末无因者。言八万劫尽。终成断灭。无复因果而已。盖以从无因而起者。还复无因返于冥初之意。但是推前而知。不言观后而见。疑恐行阴未破。不能前后劫同。不然何用种种推前。再详。

△三失真堕外。

由此计度。亡正遍知。堕落外道。惑菩提性。

准上可知。

△三结成外论。

是则名为第一外道立无因论。

二种无因已竟。

△二四种遍常。分三。一标由示坠。

阿难。是三摩中诸善男子。凝明正心。魔不得便。穷生类本。观彼幽清常扰动元。于圆常中。起计度者。是人坠入四遍常论。

大意但因穷至行阴。尚犹被覆而未见。其幽隐迁流遂于未遍未常者。早计遍常。是谓常见外道。然四种虽皆不离行阴起计。而前三皆兼穷他法。且以法之广狭。而分劫之多少。惟第四则无所兼。而亦不言劫量。此其别也。长水曰。行阴生灭相续不失故名常。所计四种遍一切法故名圆。温陵曰。遍即圆也。故此标名遍常。后结名圆常。

△二分条详释。分四。一心境计常。

一者是人穷心境性二处无因。修习能知二万劫中十方众生所有生灭。咸皆循环。不曾散失。计以为常。

首二句。言是人想破行现。乘此心开。遂以穷研内心外境本元自何而起。然穷之不远。但见二万劫前无因自有。良以所穷之法。粗略而狭。故其见量止此而已。修习者。即穷心境之修习。能知下。盖言二万劫外固冥无知见。而二万劫内。亲见众生生灭不断。故不计劫外断灭。惟计劫内相续为遍常。以是异前。后三准此。

△二四大计常。

二者是人穷四大元。四性常住。修习能知四万劫中十方众生所有生灭。咸皆体恒。不曾散失。计以为常。

此亦乘心开而穷化元。见万法皆从四大和合而成。故作意穷之。见其体性常住。洞照众生生死劫量。至于四万。比上所穷之法。稍为详广。故其照劫数倍于前。然计常之故。亦准前人但据劫内而已。

△三八识计常。

三者是人穷尽六根末那执受。心意识中本元由处。性常恒故。修习能知八万劫中一切众生。循环不失。本来常住。穷不失性。计以为常。

根字决是识字之讹。不必能所曲释。盖末那执受。既是七八。前是六识无疑。况下复以心意识。逆次收束。八七六识。犹可验知。旧注诸师。疑此处行阴未开。岂能穷彻八识。殊不知八识但是此人乘开心后所用进修法门。彻固未彻。穷乃许穷。例如声闻。穷四谛法。但尽生灭。岂能彻无作底。至于本元由处。岳师谓别指行阴是也。以彼尚为行覆故。所彻性元。但止行阴。而妄谓真常耳。特以所穷八识法门深广详切倍前四大故。所知劫数。亦倍前人。而远穷八万也。至于劫内观生计常。不殊前计矣。

△四想尽计常。

四者是人既尽想元生理。更无流止运转。生灭想心。今已永灭。理中自然。成不生灭。因心所度。计以为常。

斯人于想尽行现之后。无复穷研之力。便计为常。比之第一。尚为浅劣。何况二三。故不复立能知之劫量。度其所知。必不逮于二万劫矣。以是推知。前文本无因中。所以照八万劫者。亦应乘眼功德。更加穷研之力。方始能之。非想尽即能也。温陵曰。想元想阴也。生理行阴也。妄谓流转生灭皆属想心。今已永灭。则不生灭理自然属行。不知行阴即生灭元也。

△三结成外论。

由此计常。亡正遍知。堕落外道。惑菩提性。是则名为第二外道立圆常论。

非遍圆而计遍圆。非真常而计真常。故堕邪觉。而失正觉矣。此中不必取旧注强分属于五阴。而言前广后狭。反颠乱于本文矣。四种遍常已竟。

△三四种颠倒。合前二计观之。二无因。似观劫外断处而计无常。四遍常。似观劫内续处而计常。各皆单计而已。今此乃是双计常与无常也。分三。一标由示坠。

又三摩中诸善男子。坚凝正心。魔不得便。穷生类本。观彼幽清常扰动元。于自他中。起计度者。是人坠入四颠倒见一分无常一分常论。

此于想尽行现之后。穷研自他。而起邪妄分别。更是或单或双。不离自他而已。非一一双兼也。首楞定中。须了一切事究竟坚固方为正觉。今乃常与无常。等分计之。故成颠倒见。

△二分条详释。分四。一双约自他。

一者是人观妙明心。遍十方界。湛然以为究竟神我。从是则计我遍十方。凝明不动。一切众生。于我心中。自生自死。则我心性。名之为常。彼生灭者。真无常性。

吴兴曰。观妙下重举观行。湛然下正明起计。亦由不了行阴生灭。妄谓此处心性湛然。以为神我。言神我者。外道名主谛。谓一切法皆是我所。悉以此神。而为其主。

○此盖二十五谛中末后谛也。二卷说有真我遍满十方。亦即此耳。当知。自心无生灭。即计自是常。众生于我心中生死。即计他是无常。故为双计。

△二约他国土。

二者是人不观其心。遍观十方恒沙国土。见劫坏处。名为究竟无常种性。劫不坏处。名究竟常。

既曰不观其心。显是单观他法。即惟观国土也。吴兴曰。三禅以下。终为三灾所坏。名无常种性。四禅以上。灾不能坏。名究竟常。

△三约自身心。

三者是人别观我心精细微密。犹如微尘。流转十方。性无移改。能令此身即生即灭。其不坏性。名我性常。一切死生。从我流出。名无常性。

身心皆自而别观。心能细转不变为常。令身生死变坏为无常。然外道所计我相有三。一微细我。二广大我。三大小我。此微细我也。精言非杂。细言非粗。微言非着。密言非显。如微尘。言细小难见知也。流转二句。即计其自心常不生灭。能令下。即计其自身无常生灭也。末四句。牒定常与无常。上二句牒心。下二句牒身。岂非单约自而成计耶。

△四双非他自。

四者是人知想阴尽。见行阴流。行阴常流。计为常性。色受想等。今已灭尽。名为无常。

此观前四阴而起计。以自他不纯。故言双非。计行则非他。以行是自心故。计三阴则非纯自心。以色有外六尘故。若约自多他少。以少从多。亦可科云约自四阴。今图四义不缺不重。故作是科。其分常与无常。文易可了。

△三结成外论。

由此计度一分无常一分常故。堕落外道。惑菩提性。是则名为第三外道一分常论。

此盖所约自他。虽单双不定。而所计常与无常。皆同双计也。四种颠倒已竟。

△四四种有边。文中虽双计有边无边。理实但是邪计边见而已。非真得于无边理体。故以正教判之。但名有边。详其立意。殆以有边为有限际。非胜法也。以无边为无限际。是殊胜法。例如双计常与无常。而惟取常为胜也。分三。一标由示坠。

又三摩中诸善男子。坚凝正心。魔不得便。穷生类本。观彼幽清常扰动元。于分位中。生计度者。是人坠入四有边论。

温陵曰。分位有四。谓三际分。位见闻分位。彼我分位。生灭分位。

△二分条详释。分四。一约三际。

一者是人心计生元流用不息。计过未者。名为有边。计相续心。名为无边。

温陵曰。生元流用行阴也。因迁流计三际。以过者已灭来者未见故名有边。现在相续故名无边。

○既取现心续处。为无限际。则必以过未断处。为有限际。然现心无限际者。以当念观心浩渺无涯岸之谓也。

△二约见闻。

二者是人观八万劫。则见众生八万劫前寂无闻见。无闻见处名为无边。有众生处名为有边。

此与前计相反。岳师所谓回互倒计是也。前计过未为有边。似计无见闻处也。计现在为无边。似计有见闻处也。今却计劫内有见闻处为有边。以其限于八万之数也。计劫外无见闻处为无边。以其无穷极而不可测知也。吴兴曰。后八万劫。亦合如前。今恐存略。

△三约彼我。

三者是人计我遍知得无边性。彼一切人。现我知中。我曾不知彼之知性。名彼不得无边之心。但有边性。

首三句。自任无边之性。下言彼人现我知中者。谓彼性但在我性之中也。我曾不知彼性者。谓我于自性之中。不见别有彼之知性也。亦明彼性不能外于我性之意。末二句。遂判彼为有边性也。

△四约生灭。

四者是人穷行阴空。以其所见心路。筹度一切众生。一身之中。计其咸皆半生半灭。明其世界一切所有。一半有边。一半无边。

穷行阴空者。盖斯人穷至行阴不了区宇未空。而遂谓真空寂灭之性。故下半生半灭。乃据见妄度众生身中。自想阴以前半属于生。自行阴以后半属于灭。更判生为有边灭为无边。而意取行阴空寂。为无限际之胜性也。

△三结成外论。

由此计度有边无边。堕落外道。惑菩提性。是即名为第四外道立有边论。

四种有边已竟。

△五四种矫乱分三。一标由示坠。

又三摩中诸善男子。坚碍正心。魔不得便。穷生类本。观彼幽清常扰动元。于知见中。生计度者。是人坠入四种颠倒不死矫乱遍计虚论。

知见生计者。据彼定中所知所见而倒计也。温陵曰。以邪倒故。于知见中。狂解不决。遂矫乱其语也。今之邪人。妄谓得道。而中无主正。矫惑于人者。多类此四。资中曰。准婆沙论释。外道计天常住。名为不死。计不乱答。得生彼天。若实不知。而辄答者。恐成矫乱。故有问时。答言秘密。言乱不应皆说。或不定答。佛法诃云。此真矫乱。故名不死矫乱虚论也。

△二分条详释。又为四。一八亦矫乱。

一者是人观变化元。见迁流处。名之为变。见相总处。名之为恒。见所见处。名之为生。不见见处。名之为灭。相续之因。性不断处。名之为增。正相续中。中所离处。名之为减。各各生处。名之为有。互互亡处。名之为无。以理都观。用心别见。有求法人。来问其义。答言。我今亦生亦灭。亦有亦无。亦增亦减。于一切时。皆乱其语。令彼前人遗失章句。

长水曰。于一生灭行阴。分为八义别见。谓变恒生灭增减有无也。答中略举六义。以不能定其道理。但两楹而答。故云亦生亦灭等。

○八义虽皆依行而起。而实约行阴中所见万象以别计也。故言相续之因。性不断者。此是由象推性。方成增计。所以别于恒也。增者多余也。正相续中所离者。盖凡言相续必是前后相续故。中间亦必有缺乏之处。如出入二息相续。则必缺于中交。是也。缺少即减也。互互亡处。即各各灭处也。前人即问义之人也。失章句有二意。一谓答者既自矫乱。闻者自难忆持。故随闻随失。也二谓言既两持。是非不决。能令闻者番疑平日旧习经论。犹言丧其所守也。

△二惟无矫乱。

二者是人谛观其心。互互无处。因无得证。有人来问。惟答一字。但言其无。除无之余。无所言说。

岳师释得证谓悟一切法皆无也。盖执拗而不顺于理为矫。心无主正为乱。今详第一第四言皆两可乱意为多。而终非顺理。亦兼于矫也。第二第三言惟一偏矫意为多。而终非主正同归于乱。故总名矫乱。勿疑一字为非乱也。

△三惟是矫乱。

三者是人谛观其心。各各有处。因有得证。有人来问。惟答一字。但言其是。除是之余。无所言说。

不言有而言是。以所见既偏。于法法皆有。则随所问。莫不皆是。故作如是答也。

△四有无矫乱。

四者是人有无俱见。其境枝故。其心亦乱。有人来问。答言亦有即是亦无。亦无之中不是亦有。一切矫乱。无容穷诘。

枝者。如木一本而分二枝。即空有岐二两楹不定之意。吴兴曰。从二至四。于前八中。有无分出也。二三单计。第四两亦。有即是无。如冰是水也。无不是有。如水非冰也。四句之中。但涉三句。未见双非。其计犹粗。

△三结成外论。

由此计度矫乱虚无。堕落外道。惑菩提性。是则名为。第五外道四颠倒性不死矫乱遍计虚论。

虚无谓虚妄非实也。颠倒性明其见非真正。末判属于遍计执性见。其执绳为蛇。妄之至也。四种矫乱已竟。

△六十六有相。分为三。一标由示坠。

又三摩中诸善男子。坚凝正心。魔不得便。穷生类本。观彼幽清常扰动元。于无尽流生计度者。是人坠入死后有相发心颠倒。

资中曰。无尽流即行阴也。由见无尽故。言死后有相。

○真悟无生。了知初生本即有灭。是知生前尚空洞而无相。何况死后。岂可妄计有相耶。

△二详释其相。又二。一正成本计。又二。一分条例显。

或自固身。云色是我。或见我圆含遍国土。云我有色。或彼前缘随我回复。云色属我。或复我依行中相续。云我在色。

此即外道六十二见中四计也。初自固身者。坚持护养也。云色是我者。同彼即色是我也。二我含国土云我有色者。同彼我大色小色在我中也。三前缘随我云色属我者。同彼离色是我也。前缘。沇师谓即目前之色是也。回复即运用也。既云属我。显是我所与我为二。非即我矣。四我依行中云我在色者。同彼色大我小我在色中也。沇师谓行相续相即色。故我行中即色中也。

△二总勒名数。

皆计度言。死后有相。如是循环。有十六相。

环师谓。于色作此四。于受想行亦然。故成十六相我。故科上名例显也。敏师谓。不言识阴者。所计之我。即识阴也。岳师非之。乃谓行阴未破识不当情。故不言之耳。

△二更成转计。

从此或计毕竟烦恼。毕竟菩提。两性并驱。各不相触。

上因见行无尽。遂计前三已灭之阴。仍复无尽。而同成有相。此更转计一切染净诸法。无不皆然。故言烦恼。摄尽染法。言菩提摄尽净法。皆无尽而恒有。并驱即并行也。各不相触。犹言各不相碍也。

△三结成外论。

由此计度死后有故。堕落外道。惑菩提性。是则名为第六外道立五阴中死后有相心颠倒论。

吴兴曰。言五阴者。通结五阴。正在前四。又虽在前四义。惟行阴耳。十六有相已竟。

△七八种无相。又三。一标由示坠。

又三摩中诸善男子。坚凝正心。魔不得便。穷生类本。观彼幽清常扰动元。于先除灭色受想中。生计度者。是人坠入死后无相发心颠倒。

此与上计。敌体相番。故变有成无。盖上睹未灭之行阴。见其无尽。而因计前三并万法皆当无尽。此睹已灭之前三见其无相。而因计行阴并万法皆当无相也。

△二详释其相。分二。一正成本计。又为二。一分条例显。

见其色灭。形无所因。观其想灭。心无所系。知其受灭。无复连缀。阴性消散。纵有生理。而无受想。与草木同。

上总标无相。此分条一一明之。色为形。想为心。而受则双以连持色心。今因皆灭。故形无因。心无系。而受无连缀也。下乃例显行阴亦应同灭成无相也。温陵曰。阴性消散。谓色受想灭也。生理即行。谓无受想。则行亦灭也。

△二总勒名数。

此质现前。犹不可得。死彼云何更有诸相。因之勘校。死后相无。如是循环有八无相。

此质即指现阴色心。不可得者。言今在定现见四阴皆无相之可得。因决死后岂有相邪。问此与前解中初生有灭等意。何以别乎。答彼约即有而空。本自无生。前后一际。是佛正教。此约昔有今无。今灭后无。全是生灭。颠倒邪计。何殊天壤哉。勘校即计度也。每阴各计现未二无四阴故。成八无相矣。

△二更成转计。

从此或计涅槃因果。一切皆空。徒有名字。究竟断灭。

上由前三而推行阴同灭为无。此更转计诸法皆然同归断灭。涅槃以转生死为因。故生死即涅槃之因。涅槃即生死之果。且生死摄世间法。涅槃摄出世间法。一切死后皆无。故曰徒有等也。吴兴曰。涅槃因果依现阴而修后阴而证。阴既叵测。修证何有邪。

△三结成外论。

由此计度死后无故。堕落外道。惑菩提性。是则名为第七外道立五阴中死后无相心颠倒论。

八种无相已竟。

△八八种俱非。分三。一标由示坠。

又三摩中。诸善男子。坚凝正心。魔不得便。穷生类本。观彼幽清。常扰动元。于行存中。兼受想灭。双计有无。自体相破。是人坠入死后俱非起颠倒论。

于行存中者。见行阴未灭区宇宛在也。兼受想灭者。见前三已灭体相全空也。双计有无者。于存计有。于灭计无也。自体相破者。以行阴之有。破前三之无。以前三之无。破行阴之有也。末言坠俱非者。以破无则成非无。破有则成非有也。

△二详释其相。又二。一正成本计。又二。一分条例显。

色受想中。见有非有。行迁流内。观无不无。

此科全是自体相破。色受想中者。前三灭境之中也。见有非有者。言正在灭境时。虽见行有。亦即同灭而非有矣。如暗夜中看皎洁之物。亦同暗而非皎洁矣。行迁流内者。行阴扰动之内也。观无不无者。言正在扰动处。虽观前三已无。亦即同动而非无矣。如动水中看静定之影。亦同动而非静定矣。互破以成双非正自体相破也。

△二总勒名数。

如是循环。穷尽阴界。八俱非相。随得一缘。皆言死后有相无相。

首三句标定八非。循环穷阴者。历四阴而遍计之也。八俱非者。正以勒成名数。末三句释成上八非之由也。随得一缘者。言每于一阴也。皆言有相无相。乃出双非之因。所以成立上双非之宗。如云因有相故非无。因无相故非有。每于一阴。计此二非。历四阴而成八非也。故知首科但言受想灭语之略也。旧注不达以因立宗之旨。而释为双亦双非。应成十六。何名八非邪。

△二更成转计。

又计诸行性迁讹故。心发通悟。有无俱非。虚实失措。

此诸行乃指万法。非谓行阴。如诸行无常。亦指万法也。上但双观已灭未灭之四阴。而正计八非。此则更以例成转计。而谓一切法无不皆然。性迁讹者。例皆死后有无交相破夺也。心发通悟者。增广邪见解也。末二句。结成一切双非虚实亦有无也。失措不定也。

△三结成外论。

由此计度死后俱非。后际昏瞢。无可道故。堕落外道。惑菩提性。是则名为第八外道立五阴中死后俱非心颠倒论。

后际即死后。尽未来际也。昏瞢犹言杳冥。即一切皆非也。道言也。以有无俱不可定。故无可言也。八俱非相已竟。

△九七际断灭。此之断灭。虽似第七无相。而起计不同。彼由前三。此由行阴。又彼推过去。以定死后。此观未来。念念成灭。故计处处有断灭处也。分三。一标由示坠。

又三摩中诸善男子。坚凝正心。魔不得便。穷生类本。观彼幽清常扰动元。于后后无。生计度者。是人坠入七断灭论。

温陵曰。见行阴念念灭处。名后后无。由是妄计。设生人天七处。后皆断灭。

△二具显其相又二。一分条详释。

或计身灭。或欲尽灭。或苦尽灭。或极乐灭。或极舍灭。

此计阴性。如无源之水。有流近而竭者。有流远而竭者。今至近如人间即灭。至远如有顶方灭也。

△二总勒名数。

如是循环。穷尽七际。现前消灭。灭已无复。

七际。谓四洲六欲初禅二禅三禅四禅四空共七处也。消灭谓生理永无。无复谓更不复有也。此方儒宗末流。恶闻轮转。亦计似此。然但许人间即灭。仍不许有余六处也。

△三结成外论。

由此计度死后断灭。堕落外道。惑菩提性。是则名为第九外道立五阴中死后断灭心颠倒论。

观此亦总结于五阴。则知所谓消灭者。后阴全无也。七际断灭已竟。

△十五现涅槃。此计与第五有相甚大不同。彼计死后有相。此计现所生处即常住极果。旧言从彼流出。甚无谓也。分三。一标由示坠。

又三摩中诸善男子。坚凝正心。魔不得便。穷生类本。观彼幽清常扰动元。于后后有。生计度者。是人坠入五涅槃论。

后后有。亦应准前相番。前于行阴念念灭处起计。此却于行阴念念生处起计。后后有者。盖观见行阴。念念相续。新新成有。故解其当有实果必不灭无也。而曰现涅槃者。不待灰断。即于现所生处。即是此果也。其数有五。下别列之。

△二具显其相。分二。一分条详释。

或以欲界。为正转依。观见圆明。生爱慕故。或以初禅。性无忧故。或以二禅。心无苦故。或以三禅。极悦随故。或以四禅。苦乐二亡。不受轮回生灭性故。

或者不定之辞。显非一人遍计五处。各随所见。或计一处而已。欲界指六欲天上也。为正转依者。妄计为真涅槃境也。以涅槃为佛转依之果。而环师所谓转生死依涅槃也。此如仙家计六欲天上无生死耳。以彼所计玉皇横统三十三天。仍不知其即六欲之帝释也。此句应通后四。每于中间。皆当有之。而经家省文。更不重标。令准上也。观见圆明者。以初得天眼普观天光清净明丽迥离人间之浊秽而已。准下四皆对本天胜境为言。非指性也。生爱慕故者。正出妄计之由。谓彼圆明即涅槃真境也。下四故字。皆准此说。按前色界天中。初禅苦恼不逼。二禅忧悬不逼。以苦重忧轻序之宜也。今初禅无忧。二禅无苦。决译人误颠倒也。三禅极悦随者。前云欢喜毕具具大随顺是也。四禅苦乐双亡。显同前文双舍。不受轮回生灭者。由彼定中见此处三灾不坏。故起斯计也。

△二总勒名数。

迷有漏天。作无为解。五处安隐。为胜净依。如是循环。五处究竟。

作无为解。即妄计为离系自在之果。此误滥涅槃之真我也。五处安隐者。以稍离下界之不安。而误滥涅槃之真乐也。为胜净依者。以稍离下界之浊秽。而误滥涅槃之真净也。结言究竟者。以稍离下界之短寿。而误滥涅槃之真常也。此总判五处皆然。若分五处别判。初于六欲。乍离人间之尘秽。而妄谓真净。次于初禅二禅。乍离下界之忧苦。而妄谓真乐。又于三禅。乍得随顺自在。而妄谓真我。后于四禅。暂得三灾不坏。而妄谓真常不生灭也。此正于无常苦空无我不净中。而妄计常乐我净。所谓前四颠倒耳。

△三结成外论。

由此计度五现涅槃。堕落外道。惑菩提性。是则名为第十外道立五阴中五现涅槃心颠倒论。

中间十计已竟。

△三结害嘱护。分三。一示因交互。

阿难。如是十种禅那狂解。皆是行阴用心交互。故现斯悟。

温陵曰。前云禅那现境。乃天魔候得其便。此云禅那狂解。乃心魔自起深孽。凡见道不真。多岐妄计。皆即狂解。是谓心魔。最宜深防也。

○交互准前悟即邪解也。然通论十种邪解。不出断常空有四字而已。且前五属断常。后五属空有。第一断见。第二常见。第三双亦。第四第五皆充广双亦也。问何无双非。答断常皆过。若双非则为离过正见非外道也。第六执有。第七执空。第八双非。问此何不为离过正见。答有空不定属过偏始过生。且此双非。盖指后阴昏瞢。不定有无。非是双遮之中道。故非正见。第九推广毕竟断空。第十推广毕竟滞有。若更以空有摄入断常。仍惟断常二见而已。

△二迷则成害。

众生顽迷。不自忖量。逢此现前。以迷为解。自言登圣。大妄语成。堕无间狱。

痴暗曰顽。正悟难发也。惑乱曰迷。邪解易生也。不自忖量者。大端由于不揣己之修证。至何地位。辄敢自专判决立论。且僭称圣位。成大妄语。故堕极重之狱矣。

△三嘱令保护。又分二。一嘱作摧邪知识。

汝等必须将如来语。于我灭后。传示末法。遍令众生觉了斯义。无令心魔自起深孽。保持覆护。消息邪见。

觉了斯义。谓迷解分明不颠倒也。下复令其冥显加持之也。孽者祸之萌也。心魔自起者。言天魔不至自心祸生也。犹曰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也。然此二句。盖今未起者勿起。末二句是已起者令息也。

△二嘱作趣真导师。

教其身心。开觉真义。于无上道。不遭枝岐。勿令心祈得少为足。作大觉王清净标指。

真义者。真心实义也。迥然不属于断常空有。即前离即离非是即非即一念不生中中流入。木旁出曰枝。路旁出曰岐。夫遭枝岐。即堕外道。祈求也。求少足则流二乘。此二皆为极果中途之险阻。心目洞开。方不为所惑。故须教示之力也。末二句嘱其作成佛指南。一邪不染。故称清净耳。行阴魔相已竟。

△五识阴魔相。分三。一具示始终。又二。一始初未破区宇。又为二。一蹑前行阴尽相。

阿难。彼善男子。修三摩地。行阴尽者。诸世间性。幽清扰动。同分生机。倏然隳裂。沉细纲纽。补特伽罗。酬业深脉。感应悬绝。

诸世间性者。十二类生迁流体性也。同分生机者。即同生基也。基表生之根。机明动之始。其意一也。同分仍目总相。以上蹑前行阴。向下明尽相也。倏然犹忽然也。隳裂解散也。连下四字读之。沉细极表深微。纲纽状明总要。然即生机纲纽结缚之深根也。由前大定。坚凝正心。十计不堕。功夫彻至。故能于此纲纽。忽然解散矣。末三句。复明此处于三界分段生死即应解脱。然亦约一类圣性习种纯熟者言之。余不尽然。补特伽罗。此云数取趣。即中有也。众生由此。能数数取于诸趣。而受生也。且受生所以酬答宿业。而酬业深潜脉络。即此行阴所为感应即因果也。而言悬绝者。以行阴既尽。则深脉已断。故分段生死。因亡果丧。不复受生。是谓悬绝。问证同则事同。此何别取于圣性熟者。而余又不然耶。答按下佛言各以所爱先习迷心。而自休息。今言界内因果断绝。显是十执后二声闻缘觉所能他岂能哉。

△二状示识阴区宇。

于涅槃天。将大明悟。如鸡后鸣。瞻顾东方。已有精色。六根虚静。无复驰逸。内外湛明。入无所入。深达十方十二种类受命元由。观由执元。诸类不召。于十方界已获其同。精色不沉。发现幽秘。此则名为识阴区宇。

温陵曰。涅槃性天为五阴所覆。昏如长夜。前三阴尽。如鸡初鸣。虽为曙兆。犹沉二阴。精色未分。此行阴尽。如鸡后鸣。惟余一阴。故将大明悟也。

○六根虚静。无复驰逸者。按圆通。此当闻所闻尽。已得六销之时。亦即渐次中。尘既不缘。根无所偶。反流全一六用不行之时也。内外湛明者。言根尘化为一味湛明之境。入无所入者。谓初心亡所故。言入流既尽。根尘更何所入受命元由。环师谓。即识阴然亦即是类生别相。所谓各命由绪。显异前之总相而见。故曰深达也。观由执元诸类不召者。承上言既以观见受命由绪必能执守受生元本令不流逸。则尽十二类皆不能牵引受生矣。于十方界已获其同者。界指情界。同有二解。一谓同者一也。言其销六和合复一精明也。二谓同者空也。言其根尘既尽。惟一空性也。此即已得六销。犹未亡一。小乘涅槃。正齐于此。精色不沉者。如晓天可辩色也。发现幽秘。言其具见暗中之物也。即是行除识现。如脱尽外衣方见最内贴体汗衫故。即结为识阴区宇。

△二终破显露妄原。

若于群召已获同中。消磨六门。合开成就。见闻通邻。互用清净。十方世界及与身心。如吠琉璃内外明彻。名识阴尽。是人则能超越命浊。观其所由。罔象虚无颠倒妄想。以为其本。

首三句。犹蹑未破区宇。群召即指类生十二。皆能牵引受生。故言群召。同中即识阴区宇之中。所谓受命元由。空静湛一。故称为同。然自行阴尽后已入此境。故曰已获同中。消磨六门者。解其结而泯其异也。合开成就者。归于一而融为空也。成就犹言功成。此犹蹑上以牒销六成一。所以起下文亡一而用六也。故下方明圆通之用。不惟情界脱缠。而亦以情器交彻也。见闻者。略举六根之二。通邻者。其结已解。其体不隔也。互用者。体既无隔。用可互通也。谓眼家能作耳家佛事等。以其迥脱浮尘胜义二种根结。无障无碍。故曰清净。此即情界脱缠。下文情器交彻。文易可知。即前所谓山河大地应念化为无上知觉。是也。名识阴尽。一句结定。故知行尽无过者。在七信位。齐小罗汉。识尽乃十信满心住位初心。方以证入圆通。是知凡言罗汉获圆通者。皆指初住。以圆住齐于别地。是大乘罗汉也。末复结其所超所观。温陵曰。性本一真。由尘隔越。性用之间。同异失准。名为命浊。故识尽则超之。识乃妄觉影明。元无自体。由颠倒起。故名罔象虚无颠倒妄想。具示始终已竟。

△二中间十执。变计而言执。依经本文。以经文一一皆名为执故耳。就分为十。一因所因执。又分三。一两楹之间。

阿难。当知是善男子。穷诸行空。于识还元。已灭生灭。而于寂灭。精妙未圆。

夫行阴即是前楹。识阴即是后楹。而十执起处。正当此二之中。故十执皆以此科冠之。穷诸下三句。明已破行阴也。穷诸行空。照见行蕴空也。于识还元者。明行空而识现。则前之行相泯然。没入识海之中。盖元从识海。腾跃转生者。返本还元矣。已灭生灭者。仍结行破也。以初灭行之清扰也。末二句。明未破识阴也。所言寂灭者。即圆通中次第解结末后之寂灭也。不带纤毫生灭曰精。惟余一味寂常曰妙。始是纯真性体。此而未圆。正明识阴未破尚为所覆。似一似常。未精未妙也。若连上句读之。宛是已得圆通中生灭既灭。而尚犹未得寂灭现前耳。后放此。

△二邪解执背。

能令己身根隔合开。亦与十方诸类通觉。觉知通㳷。能入圆元。若于所归。立真常因。生胜解者。是人则堕因所因执。娑毗迦罗所归冥谛。成其伴侣。迷佛菩提。亡失知见。

能令下。先举起执之由。大凡起执。必睹大定中殊胜之象。以发端耳。首二句。蹑前销六入一之境。次三句。明此境为群心统同混一之区。如千灯共室光通无二也。圆元即识阴也。而圆表诸类遍含。元彰万化托始。其言能入此者。意明四阴荡尽归宿于斯。如诸浪已停销落于海。正识阴区宇也。若于下。方是所起之计。所归即此圆元。因者依也。因所因执者。本非可依。而妄计能依之心所依之境也。良以。识乃无明幻影罔象虚无毕竟非实故也。如人梦见依归得托之地。妄生庆幸。岂有真实哉。下明所堕同类。即黄发外道所立冥谛。有二十五。第一冥初生觉。遂计终亦还归冥谛。前文云非色非空。拘舍黎等昧为冥谛。是也。然计此者。非止一人。前后异出耳。伴侣即同类也。迷菩提。昧正果也。亡知见。失真因也。放此。

△三结名异种。

是名第一立所得心。成所归果。违远圆通。背涅槃城。生外道种。

温陵曰。以心有所得。果有所归。即因即果。皆堕所妄。所以违远圆通背涅槃也。

○内教究竟。归无所得。今有得有归。如人梦见拾得金宝。归于家中。所得所归。皆非真也。违圆通则失因地心。背涅槃则亡果地证。后皆放此。因所因执已竟。

△二能非能执。分三。一两楹之间。

阿难。又善男子。穷诸行空。已灭生灭。而于寂灭。精妙未圆。

准前。

△二邪解执背。

若于所归。览为自体。尽虚空界十二类内所有众生。皆我身中一类流出。生胜解者。是人则堕能非能执。摩醯首罗现无边身。成其伴侣。迷佛菩提。亡失知见。

上科已将识阴作所归果故。今所归二字。仍蹑前识阴也。前但计为归托之性。今复览为自体。是其差别也。温陵曰。执识元为自体。而谓一切众生自此流出。遂执我能生彼。而实不能。故曰能非能执。摩醯首罗。即色顶魔王也。妄计我能现起无边众生亦能非能类也。

△二结名异种。

是名第二立能为心。成能事果。违远圆通。背涅槃城。生大慢天。我遍圆种。

能为心者。能造化之心也。能事果者。能成办所造化之事。以为实果也。温陵曰。大慢天即摩醯也。不能谓能。故名大慢也。遍圆者。计我体圆遍空界也。

○问此计识为自心流出一切。何异内教万法惟识。答内教万法惟识。表如梦幻。生即无生。此计实生。安得一辙。又惟识正明无他心外之法。此计能生他法。宛是颠倒奚疑乎。能非能执已竟。

△三常非常执。分三。一两楹之间。

又善男子。穷诸行空。已灭生灭。而于寂灭。精妙未圆。

△二邪解执背。

若于所归。有所归依。自疑身心从彼流出。十方虚空。咸其生起。即于都起所宣流地。作真常身无生灭解。在生灭中。早计常住。既惑不生。亦迷生灭。安住沉迷。生胜解者。是人则堕常非常执。计自在天。成其伴侣。迷佛菩提。亡失知见。

此与上执。皆从识起。而所计不同。上谓识即是我。能生万物。此谓我从识出。彼是真常。是其差别也。温陵曰。以识元为所归依故。疑彼能生我及一切法。遂计生起流出之处。为真常无生之体。此则在生灭中。妄计常住。既惑真不生性。又迷现生灭法。以非常为常。故名常非常执。既计彼能生我。即与计自在天能生一切者同矣。

△三结名异种。

是名第三立因依心。成妄计果。违远圆通。背涅槃城。生倒圆种。

温陵曰。由依识元妄计常住。故曰立因依心成妄记果。前计我圆生物。此计彼圆生我。名倒圆。常非常执已竟。

△四知无知执。分三。一两楹之间。

又善男子。穷诸行空。已灭生灭。而于寂灭。精妙未圆。

△二邪解执背。

若于所知。知遍圆故。因知立解。十方草木。皆称有情。与人无异。草木为人。人死还成十方草树。无择遍知。生胜解者。是人则堕知无知执。婆吒霰尼执一切觉。成其伴侣。迷佛菩提。亡失知见。

温陵曰。所知即所观识阴也。谓识有知而一切法由知变起。因计知体圆遍诸法。遂立异解。谓无情遍皆有知。

○草木下三句。承上无异言。既与有情相同。则当互轮转焉。无择者。不分有情与无情。而遍皆有知也。是其谬计无情有知。而实本无知。故言知无知执也。环师谓婆吒霰尼乃二外道。觉即知也。亦计遍知之类。

△三结名异种。

是名第四计圆知心。成虚谬果。违远圆通。背涅槃城。生倒知种。

温陵曰。此谬计圆知以为因心。则果终虚谬矣。以无知为知。是倒知也。

○问此与内教山河化为知觉无情作佛之旨。何所简别。答孤山亦有此辩。意是而辞欠明了。今详内教。明见相二分。本惟一心。迷之为二。故妄见无情不通知觉大悟复归一心则通一知觉更无外物。非谓各各有知同他心量也。今计各各有知互相轮转。诚为虚谬。是知内教明训销归一心。此执谬计成无数心。岂滥同哉。问今何草木为妖亦有知乎。答此非草木有知。是彼依草附木之精灵有知。斯则仍是有情之知。非彼无情之草木能知也。知无知执已竟。

△五生无生执。分为三。一两楹之间。

又善男子。穷诸行空。已灭生灭。而于寂灭。精妙未圆。

△二邪解执背。

若于圆融根互用中。已得随顺便于圆化一切发生。求火光明。乐水清净。爱风周流。观尘成就。各各崇事。以此群尘。发作本因。立常住解。是人则堕生无生执。诸迦叶波。并婆罗门。勤心役身。事火崇水。求出生死。成其伴侣。迷佛菩提。亡失知见。

环师谓。识阴尽者。消磨六门诸根互用。今此未尽则才得随顺而已。此解极是。然观中之一字。足且互用之妙含之未发也。且言已得随顺者。已能显发随心顺意。神通变化也。如身上出水身下出火。十八变等。是也。岳师谓。圆化乃观中所见圆融变化惟识之境。固无不是。然详便于二字。亦应即是随顺中圆化。又云。一切发生即四大之相。然亦即是睹圆化之四大。而种种起着也。下列四种求乐爱观是矣。三大可知。尘即地大。而言成就者。即环师谓能成器界。是也。大凡有形磈者。皆尘所为耳。崇尊尚也。事供养也。而言各各者。或有尊供于火者。乃至或有尊供于地者。各随所见而遍执也。岳师谓。群尘总指四大是也。然发者出生也。作者办造也。本因者根元也。邪计四大为出生一切办造一切之根元也。立常住解者。目为常司造化之真宰也。生无生执者。妄计能生万法。而实不能生也。迦叶波别姓也。婆罗门总姓也。总有十八。迦叶其一也。求出生死者。以四大既为出生办造之根元。则出因办果。靡不由之。如果上依正清净光明等。皆彼四大为之。故事之以求真常果也。

△三结名异种。

是名第五计着崇事。迷心从物。立妄求因。求妄冀果。违远圆通。背涅槃城。生颠化种。

计着邪惑也。崇事邪业也。迷心谓迷己一真灵觉之心。从物谓从彼四大无知之物。妄求因者。非因计因也。妄冀果者。无果望果也。反将无情之物。以为生物之原。诚如环师所谓思果皆妄颠倒化理。故名颠化种也。生无生执已竟。

△六归无归执。分三。一两楹之间。

又善男子。穷诸行空。已灭生灭。而于寂灭。精妙未圆。

△二邪解执背。

若于圆明。计明中虚。非灭群化。以永灭依。为所归依。生胜解者。是人则堕归无归执。无想天中诸舜若多。成其伴侣。迷佛菩提。亡失知见。

圆明即识阴区宇。计明中虚者。于此境中。初见前四阴尽诸有皆空。即以虚无。为究竟性。非毁也。非灭群化者。便欲灰身灭土纤尘不立也。以永下。复愿常处虚空。永为依托也。归无归者。盖谬计断空为休归处。不知幻灭虚境亦等空华。非实归处也。无想天。略举非非想。以该四空。非取四禅无想也。诸舜若多。总举趣空天众为同类也。

△三结名异种。

是名第六圆虚无心。成空亡果。违远圆通。背涅槃城。生断灭种。

圆虚无心者。以取空之心为因也。成空亡果者。以断灭之境为果也。问此与后二乘何别。答弃有取空。见解志愿皆同。但先心各别。此凡外种。伏惑取空。彼圣性种。断惑取空。归无归执已竟。

△七贪非贪执。分三。一两楹之间。

又善男子。穷诸行空。已灭生灭。而于寂灭。精妙未圆。

△二邪解执背。

若于圆常。固身常住。同于精圆。长不倾逝。生胜解者。是人则堕贪非贪执。诸阿斯陀求长命者。成其伴侣。迷佛菩提。亡失知见。

圆常亦识阴区宇。历观上来。于此一境。称圆元圆融圆明圆常。义各有表。元表诸法统归。融表万化含蓄。明表彻体虚朗。常表究竟坚牢。各与本文关涉。细寻可见。然同是识海周遍。故皆称圆。且均是识阴似一似常之相。行人不达似而非真。故各随所见。而起异执耳。今观圆常。而欲身常住者。盖因见性常。而并欲命常。即仙家性命双修之见。而又言同于精圆长不倾逝者。精即性也。如见性转称见精之例。倾逝即死也。即欲身命与性同圆长生不死也。贪非贪执者。言其妄起贪留而不知生灭无停本非可贪留也。良以。所托之性。但惟识阴。已是似常。而非真常。何况所兼之命。全是生灭虚幻。纵经多劫。终落空亡。岂真实常住哉。阿斯陀。此云无比。古仙名也。

△三结名异种。

是名第七执着命元。立固妄因。趣长劳果。违远圆通。背涅槃城。生妄延种。

执着命元。以识阴为长命之元。立固妄因者。以因中功夫惟求坚固妄性妄命也。趣长劳果者。言所趣之果。徒以长劳。终非常住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