隋章安尊者 灌顶 结集

陈隋天台 智者大师 说

唐荆溪尊者 湛然 述记

闽鼓山私淑比丘道霈纂要

△先申品目。次释经文。

今初。

妙法莲华经譬喻品第三

释譬喻品。先总释。譬者。比况也。喻者。晓训也。托此譬彼。寄浅训深。前品广明五佛长行偈颂。上根利智。圆闻获悟。中下之流。抱迷未遣。大悲不已。巧智无边。动树训风。举扇类月。使其悟解。故言譬喻。

别释者。以世法。比出世法。因于曾有。闻未会有。踊跃欢喜。如经。世间父子。譬出世师弟(世界悉)。又以世生法。比出世生法。使蒙佛音教。不失大乘。如经。父知诸子先心。各有所好珍元之具(为人悉。世生法者。即三车也。故云珍玩。出世生法。三乘法。引归一乘。故云不失)。又以世灭。比出世灭。我已得漏尽。闻亦除忧恼。如经。我为其父。应拔其苦难。令免烧煮(对治悉。世灭法者。三界业火。灭报身。喻引实相火。灭无明也)。又以世不生不灭。比出世不生不灭。令其安住实智中。我定当作佛。如经。乘是宝乘。直至道场。当知佛以一音。说于譬喻。巧令中下。得四悉檀益。故言譬喻品也(第一义悉。世不生灭者。即大车也。父之本有故不生。至处不坏。故不灭。出世不生不灭者。性德本有故不生。修德果常。故不灭。以信解中。闻譬欢喜等。是故四悉。俱譬父子。然前之三悉。寄以施权。第一义悉。方约显实。当知三悉。即第一义之弄引也)。

约教解者。佛意本赞佛乘。为物不堪。寻念先佛。大悲方便。趣于鹿苑。称赞三车。二乘以中下自济。恩不及人。菩萨驾牛。运他出火。故名摩诃萨。此三藏教中譬喻也。

○又三人同畏烧煮。声闻如獐。直去不回。缘觉如鹿母。并驰立顾。菩萨如大象。身捍刀箭。全群而出。涅槃云。兔。马。象。此通教中譬喻也。

○又三乘发心近。缘理浅。智慧弱。断通惑。不能尽边到底。非波罗蜜。菩萨发心久达。理深智强。断别惑。穷源尽性。大品云。二乘如萤火。菩萨如日光。此别教中譬喻也。

○又始见我身。闻我所说。即皆信受。入如来慧。如斯之人。易可化度。不令如来。生于疲苦。如华严中即事而真。不须譬喻。为未入者。四十余年。更以异方便。助显第一义。今日王城。决定说大乘。普令一切。开示悟入佛之智慧。不令一人。独得灭度。如今如始(法华即华严)。如始如今(华严即法华)。无二无别。上根利智。闻即能解。不令如来。生于疲苦。亦不须譬喻。秪为中下。动执生疑。踌躇岐道。故须今日大车譬喻而得利益。是名圆教中譬喻也。

(僭补曰。华严即事而真。法华世相常住。同明佛慧。但化仪有始终之异。恐惑者不了。故大师自会云。如今如始。如始如今。无二无别。如是。则华严法华。为如来一朝大化之始终关键。究竟平等。故后文云。若华严中能受。不俟鹿苑。开一为三。后代有于二经分优劣者。不唯不明佛心。抑亦不明智者之心也)。

本迹观心例可解。不复记(本迹譬。具释名中本迹莲华三喻。观心譬者。空如白牛。假如具度。中如车体。及至三一圆融。是圆观心也先申品目竟)。

△次释经文。前品法说有五段。一法说。二领解。三述成。四授记。五四众欢喜。法说一段始竟四犹未了以前品文多。寄于譬喻品题之后耳。

○今初第二身子领解段。领其所闻。述其所解。长行随与解合说。偈中领与解各陈。故言领解段。文有二。初经家叙。二身子自陈。初为二。初内解。

尔时舍利弗。踊跃欢喜。

内解在心名喜。喜动于形名踊跃。从妙佛。闻妙法。得妙解。若值一喜。尚复欣忭。况三喜具足。宁不踊跃。文云。今从世尊。闻此法音。心怀踊跃。内外和合。致此欢喜。即世界释也。又改小学大。弃贫事草庵。受富豪家业。文云。今日乃知真是佛子。是故欢喜。此为人释也。又忧悔双遣。疑难并除。内外妨障。廓然大朗。文云。我已得漏尽。闻亦除忧恼。是故欢喜。此对治释也。又佛子所应得者。皆已得之。文云。安住实智中。我定当作佛。此第一义释也。本迹释者。身子久成佛。号金龙陀。迹助释迦。为右面智慧弟子。始从外道。拔邪归正。示乳味欢喜。利益凡夫。次示酪味欢喜。利益贤圣。次示生酥熟酥欢喜。利益菩萨。今作醍醐。入佛知见欢喜。利益学佛道者。如此等欢喜。皆迹所为也。

△二外仪。

即起合掌。瞻仰尊颜。

叙外仪者。即起合掌。名身领解。昔权实为二。如掌不合。今解权即实。如二掌合。向佛者。昔权非佛因。实非佛果。今解权即实。成大圆因。因必趣果。故言合掌向佛。瞻仰尊颜者。表其解实。实即佛境。非方便法。瞻仰尊颜。无余思念。表开佛知见。意解于实。亦即解权。身领于权。亦解于实。互举一边。

△二身子自陈。文为二。初长行。二偈颂。初文为三。一标三喜章。二释。三结成。

今初。

而白佛言。今从世尊闻此法音。心怀踊跃。得未曾有。

今从世尊。标我身见佛身。故名身喜。闻此法音。依。于佛口。闻而欢喜。故言口喜。得未曾有。是我意解佛意。故名意喜。是标三喜也。

△第二释者。提昔之失。显今之得。有三。初明昔不见佛失。

所以者何(至)失于如来无量知见。

昔佛为菩萨授记。我不预斯事。见佛义远。既不见佛。故无身喜。闻如是法者。若日照高山时。密有闻义。显如聋哑。不得道闻如是法也。只是方等教中。闻大乘实慧。与今不殊。故言闻如是法也。受记者。亦是方等中。与菩萨记。二乘不预斯事。甚自感伤。思益净名中。闻褒大折小。内疑而外鄙。名为感伤。失一切知见者。失佛眼之见。失佛智之知也。

△二明昔不闻法失。

世尊。我常独处山林树下(至)是我等咎非世尊也。

良以身处山林。心执小道。则不闻法。故无口喜。我常独处者。思过之所也。同入法性者。正出其过。执所入之一理。疑于三教之能门。一理既同。而我失知见。三教既异。而菩萨受莂。受莂则如来有偏。所以成过。今述此失。故言悔过。是我等咎者。由我迷权。何关理教。由我惑实。何关佛偏。追述昔非。仰谢如来。是为引过自归也(僭补曰。同入法性者。华严经云。法性真常离心念。二乘于此亦能得。不以此故为世尊。但以甚深无碍智此偈前二句。明二乘同入法性。后二句。明二乘保证偏真。不得无碍智。从空出假。净佛国土。教化众生。圆满菩提也。身子至此。始知自悔引咎耳)。

△三明意无解之失。

所以者何(至)终日竟夜每自克责。

良以不待说所因。则无实解。又不识方便。故无权解。解无故。故无意喜。昔失既彰。今得自显。不待说所因者。自责不解实也。不解方便者。自责不解权也。所因二义。一不受待对于前(华严)。二不停待于后(法华)。初照高山。明三谛之慧。是得佛因。以此待对于我。而我不受。失之于前(释不受华严)。世尊法久后。要当说真实。我不停待于此(释不待法华)。两楹问。匆匆取小不解实权(僭补曰。初闻佛法。遇便信受。思惟取证者。是身子自述其过。谓中途取证。犹如豌豆。收之太早也。维摩诘经云。若见无为入正位者。不能复发菩提心。譬如高原陆地。不生莲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