○释纯陀品

文云开破今昔常无常义者。昔谓鹿苑无常。法华开竟。若论破义。方等般若节节有之。谓常无常。表至今经约常名破。开义同前。法华以说开外。犹带于权。兼被末代。显双游义也。

于义则密者。品云寿命。寿是无常。开昔无常同归常寿。故云密也。

于文则疏者。不分纯陀哀叹等文。故云疏也。

谢氏从人从事题品者。人即纯陀。事即哀叹。文开两品。谢公治定名之为密。阙于寿命。于义则疏。

今明下今家正释。

俱无得失者。依前分文。互有得失。今明涅槃施涅槃明常。食又是命。文义具足也。

随人则施常命者。下文施汝常住色力。今等昔五果无差别也。

随事则施常修者。哀叹品末。广斥三修。新伊三德。名为常修也。

二恒之数者。意难纯陀即是优婆塞二恒之数。一三四恒。何不别立品也。今由难意。文列十意。以功能多。故得别立名。一时众先供后请者。众即五十二众皆请也。二时众三请者。二恒之中。及魔王等有三请之文也。三因受大会者。如来先纯陀供。化佛受大会。因纯陀故也。四因开常者。犹施食故。获得常住五果。开苦无常即是于常也。请住腾请广如下文。七金口叹者。南无纯陀心如佛心等。八大众叹者。而为我等之所瞻仰。九当徒问答者。与文殊论议。事非私隐。故云当徒。十往昔誓愿者。为迦叶佛时发心。愿我释迦涅槃之时。献最后供也。

他明五让谓贱让贵者。纯陀是功巧之子为贱。诸王长者等即是贵也。

凡让圣。诸天等皆是圣也。

粗让妙。粳粮是粗诸天等为妙也。

少让多者。上文五十二众即是多。纯陀一人为少也近让远者。纯陀城中人为近。东方无边身菩萨等为远也。

问何故昔默今默者。昔四阿含中。只有嘿受。今涅槃嘿而不受也。

时众无奇者。无上十异之奇也。

缘弱不感者。昔无愿力故也。

令追责往缘者。迦叶佛内。以发心也。

则后供息心者。大众见嘿。故后供不来。若来即妨受纯陀施。皆为生其物善也。

贬其不能未者。以不能对能。即是纯陀。因食明常。常即不食也。

开无常显常等者。将上不能字冠下。

是佛境界者。四悉因缘。皆是第一义。是佛境界。摄八万四千法藏。故不可尽也。

六卷(至)名子纯互者。六卷泥洹经也。

子之与陀二文互出者。此文无子。彼经无纯。陀即同有。故云互耳。

不应名德两分者。名以召体。体只是德。得其妙名也。

略示十妙者。如法华玄迹门十妙。具足自行因果。化他能所同也。今略会之。初义妙文云诸境界者。即与法华第一境妙同也。二解妙者。解只是智。即一心三智。第二智妙同也。照穷理性者。智契于理。名为照寂。境智不二即合宜也。三檀妙由行。行故即能布施。故与第三行妙同。四位妙名同者。盖诸无学谓是前之两教二乘也。尚与文殊等。况无学邪。五德妙者。德谓三德。与第五三法妙同。三法且三德故也。下之五妙前三名同。

四云因妙者。文中既云能与众生作良福田。即是彼经眷属妙同也。益妙即与利妙同也。

等法王子者。即与文殊诸大菩萨等。故云等法王子也。

东方佛使者。无边身菩萨为佛所使。一一毛孔。皆容城邑人民。故云神通也。

物妙非妙等者。诸天献供。皆陪于前。名之为妙。粳粮为粗。今粗却成妙。故粗非粗等也。

巧兴五难善覆有为者。如下文发角难。名之为巧。文殊覆于无为。纯陀覆于有为。故云有为无为且共置之等也。

故名纯陀品者。仍酬前难别立品名耳。

若依经应言十大者。经谓今经。以大为称故。妙之与大者。只是一体。左右之殊耳。

拟对此土杂类者。纯陀是俗。与杂类同。以为其首。能引故也。

岂容分隔者。意云此土他土声闻菩萨及杂类等。同一涅槃之会。岂有分张说之。言不累施。作其前后也。

前明通意者。前序文中。以通说竟序其五章。今作别说耳。以别从通。五章义足。以通成别。立其绝名也。

此品为四者。初明辨供以明常。二明请住以明常。三明论议以明常。四明权供以明常。

不食是常破于无常者。昔教五果。法华开竟。今之双用。名破论闻显非常非无常。二施果报。等无差别也。

以不住破住者。住即无常。涅槃非去。何得请住也。

意在开密者。昔未说故。名之为密。今明不食。即是其开。待纯陀供。意在于此也。

住非圆极者。住是有为无常之法。故非极也。

若置非求是者。是亦成非。即非是是者。有为无为。二是俱非。故云是是。显双非理故也。

车穷理尽者。有为无为。名之为事。且共置之。名为理尽。低头饮泪。领解之意也。

通别者者。常等名通。四德名别。

局于圆法者。一一德中。皆具四德。故以三意释之。令得理显也。

失于圆旨者。旨是教意。三德之体一一具四。双非双游等义不可失也。

经论所害者。为他所破。待对之义故。

中论云若法为待成等者。待常说无常。待无常说于常也。

今言常者。下即绝待义也。

二施果报等无差别者。常无常者。不当通别皆双非。故云无差也。

即通而别者。亦应云即别而通等。即通而别一即即四故。即别而通四即一故。即非通别大涅槃故。不一二三。例之可见也。

为开双非之教者。施与常果名之为开也。

所其到处者。只是到于涅槃秘藏极处故也。

且共置之即解脱德者。论解其疑。疑去即证解脱也。

上中下善者。序正流通也。此文虽无流通之段。准古人分章。义亦有之也。

优婆塞如前释者。如前二恒之中分判之。乃至次不须开迹显本等文也。

浅让深者。且约迹说。下文既等法王之子。位皆十地。浅亦非浅也。

将作大匠者。官名也。

一本五十者。应是六卷本也。双卷者。两卷泥洹经也。

或当如此。是他人义。未必定判也。

即是以财让法者。且依文意。立十让名。若下文因食。开常。还是其法也。

可意果者。只是世间人天之果。不免轮回也。

无漏果者。即前两教也。

随分果者。别教登地已上。故云三贤等。

舍身威仪者。舍坐仪也。

冠剑珮等者。此列不次第。应云车履珮等故也。

天冠天衣等者。约有从诸天来听法故也。

佛威仪者。即不起灭定。现诸威仪。故云不共等法也。

或可下约教判。

或即俗服者。约圆释也。

日是阳精者。阳表于明。明即智也。

膝表于行者。行以进趣为义。故云以行契理也。

可解他经者。谓方便教。亦具四悉。第一义理。偏小之行。契于偏理也。今开偏行即是常行。契于常理。故云以行到理是第一义也。如世敛手则表教也。教是上圣被下之言。如世下人恭敬于上。故敛手也。

合经合已者。即权而实。即实而权。权实不二故。云合耳以感祈佛者。受舍成缘。当祈果也。

咸归圆因者。即佛因也。故经云大乘因者诸法实相。故云圆因。法华疏云。以汝之果为我因。以高归下也。

哀者慈悲法门者。指此一字。即是无缘大悲之法宝。亦是一体三宝具足。故云无供之众也。

供若无受者。如来去世。无受供人。又与无师之义同。云供无由供也。

欲凭舟航者。以三德涅槃为舟航也。故上文云。无上法船于兹沉没。故须请也。

一所失故请者。将下所求。释于所失之意。只缘无主亲师名为失。求于一体三宝。即是主亲师存。故相从以陈请也。

若无主忠无所护者。如国之无主。忠良不安。法王若去。众生无福也。

既不为主护又无主可护等者。一一两重释者。皆约机应释之。故有两重也。

无荣无禄者。无荣则失位。无禄则失财。位即证果。财即万德也。

无生无阴者。生谓生长。生于法身长慧命。若其无亲。法身不生。阴覆亦失也。

无训无成者。训谓初发心时。师能训导成。即地住已上。亦是分成之意。乃至究竟成也。

求将来食者。只是大涅槃食也。故下文云。烦恼为薪。智慧为大。成涅槃食等(云云)。

若从如来即兼诸义者。一体三宝如来冠之。三义具足。故云兼也。亦是主亲师之三益。名之为诸也。

现见族姓者。如此方雀虑之流等也。

于义不便者。以无优劣也。

异隔差别者。九界不同也。

其味混杂者。即诸界无常生灭。受报不同。名之为杂也。

亡家亡国者。无亲故亡家。无主故国灭。家国既无。一体三宝。隐而不现也。

丧失善法等者。一体三宝以为善法。亦是无荣禄之善法也。

善恶隔绝者。人天为善。四趣为恶。轮回五道。故言远至等也。

非己本源者。以涅槃为本源。生死为他国。今唯有生死。故云他也。

通失三性者。正因缘了三佛性也。失正因故义如无亲。失缘因故义如无主。失了因故义如无师。故云义说为无也。

此举异以请不异者。举四姓九界之异。请三因一体之不异也。

偏除烦恼唯少分者。方便菩萨及前声闻但除界内菩萨名偏。以圆望之。故云少分也。

惟悕天雨者。第一义天圆乘法雨。故云唯悕。悕即求也。

随顺机缘通别两请者。上法说中欲请如来等。即一而三。论一体也。名之为通。譬中别请三因。亦是即三而一。名之为别。论一体也。皆为机缘不同。有此通别耳。

下如来答者。探引下文。腾今三义。使上下相关。文势义足故也。

显缘因性者。既云除贫。而与荣禄也。

显了因性者。法雨是圆乘教法。法能训故。令成般若也。

显于正因者。亲能生养。长于法身。即是许其秘藏之义。能覆诸子也。

是三如一者。主亲师三。同体无异。故云如一。书云人生在三。事之如一。即其义也。

云何此解者。他意谓。师子吼品始。广论三因佛性之义。此属施文。何得此解也。

今答意者。佛性是常。此经始终只明常住。承蹑有由。故云初若不开。开谓开常。后何所蹑者。即是斥他意也。

施其常命者。常住慧命也。施其常安主能安民也。

施其常辨者。师能辨说也。

自他内外等者。自身为内。他身为外。准请文。亦是九界为外。佛界为内。依正不二。故云等无差别也。

略从人天乃至方便菩萨者。即是七方便人也。

役力农作者。以力役财。以恶役善也。

譬三菩萨者。通别圆也。圆教住前七信已上。正除尘沙。故云三也。

则佛性显者。则三因佛性显也。

正在于此者。意在主亲师三也。

悉皆是贫者。圆教住前未证法身。义云是贫。秘藏未开故也。

虽少不同者。人天菩萨俱譬界内。名为少耳。胜劣天殊也。

意或在此者。从浅至深。人天上合况菩萨邪。仍是不定。故或言也。

经云沙卤(力古反)说文云卤恶方咸地。故字从西省下象盐形也。天生曰卤。人生曰盐。盐在西方也。

初历法合者。历七方便之法也。仍略人天不合者。是可生三乘机处。非出世二乘菩萨法也。

经云甘露法雨者。法雨语通诸教。甘露唯圆。常住之教。如天甘露不死之药也。

体有于戒者。涅槃三德之体。有无作尸罗五支戒等(云云)。定即楞严。慧即三智之慧。今从人说。虽有一体。犹是偏小之戒定慧。故云少善也。

经云拯及无量者。即九界四姓之众生也。

众多而供足者。多即一故供少而周多者。一即多故。不可以一忍。不可以多思。故云难思之供。供难思众也。

事三如一者。我及众生同罗睺罗。皆是一子也。

举世尊许为主等者。主与其禄。师与其成。亲与其生。故云三求遂克也。

事火即师义者。火能于万物。犹如师训也。

奉释即主义者。犹如帝释。为三十三天之主。诸天所奉也。故注云云耳。

如学等者。前两教二乘也。

须弥宝山者。以四宝所成。喻四菩萨也。

檀林师子等喻喻戒定慧者。引上文意。合成师弟三学具足。檀林喻戒。师子喻慧。山喻定也。

世所崇仰者。今文意即是。为前三教四种菩萨之所崇仰。故号世尊也。

遍对一切者。种智依正。对一切解。九界差别。各各不同故也。

一切种智为佛者。能觉智故。名之为佛也。

印其法譬两请者。一善哉印于法请。一善哉印其譬请。皆具主亲师义。故云善哉善哉。

许三下注云云者。文中阙亲。常命即是亲义。故云我今施汝等。

楞严七百等者。东方佛寿。同释迦也。

犹是无常者。光宅所释。意云品名无量寿。犹是有量之佛。当来补处故。亦同阿弥陀。此云无量寿。亦有观音补处。同无常也。

如此说下今破也。

偏摘诸经者。方等楞严般若非一。名之为诸。又引法华显露之说。同归无常也。

二途俱失者。如汝所释。失却前两教中兼带大乘之常。又失法华开显之常。涅槃非常非无常义。以涅槃对前教。故云二途也。

般若佛母者。实相般若。能生一切故。涅槃佛师者。诸佛所师所谓法也。佛性之法为师也。

楞严三佛者。同法身故。

云何一乘还破一乘者。将佛性一乘破法华一乘也。

故知或于方便者。体内体外俱不知。即权实俱迷也。

迷于部教者。部即摄教。教不摄部。如方等部具其四教。般若具三。大师判为兼但对带。良由于此。方等般若中常与涅槃何异。

以当现常者。现有佛性之常。及当有为常也。

无所间然者。谓常与无常。皆悉具于三德四德秘藏。遍一切处。何得间之也。

如避空求空者。只前无常即是于常。不须避也。

亦是显发方便密教者。昔无常被覆。常等未开。名之为密。今开无常即是于常。名之为发。发是开义。故云显发也。

斯教之喉衿者。人之要者不过其喉。衣之衿等。常义亦尔。

众经之心首者。如身以心首为主。遍摄诸法。常义亦尔。遍诸心首也。

窟宅者。三德秘藏。为大涅槃宅也。

若嶷然常者。即他人破诸经常。独立涅槃为嶷然也。

本为大事者。如来出世。以因果化仪。名之为事。故分字释也。

常机常感者。即不思议感应。为因缘也。

常立诸法者。立谓建立。一乘之体。因果所取。故名为事也。

师弟俱常者。常是佛师。佛是弟子。师弟不二。故曰俱常也。

不动果报者。常住果也。

净是正法者。以般若为正法。能生智故。

先所修习四法相貌者。斥三修文。即无常无我等为四法也。

治其本病者。是真常作其邪解。名之为病。依本而说。故云本病也。

无二二用者。即体而用。故云二也。

四悉无间者。遍收诸法。自在说也。

常间隔下结四悉意。皆不思议也。结文仍不次第。初即世界。第二妙理即第一义。为人第三。对治第四。亦是显不次而论次。名常四悉也。

埋没圆能等者。埋圆四悉。毁害诸常。论常即释论。皆有双非之义。故云害也。

难可毁坏者。不为六道偏小之所坏也。

说有三世者。事有三世。理无三世。故引净名非谓菩提等。菩提名果。涅槃名果果。故非三世也。

宁会得旨者。即是下文四出偈。三世有法无有是处等四处出之。名四出也。古人亦名为涅槃四柱。如屋无柱。其舍即倾。涅槃之意。亦复如是也。

次我今为汝下。历七方便一一开文。如文。

自此之前者。迦叶童子自叙。未闻涅槃之前。皆偏曲故。名之为邪。非谓同于外道邪也。

开诸有余者。七方便皆开入无余也。

作亲开正者。令生法身故。作主开缘者缘显正故。作师开了者。三因具足故。故能荣能生能成。同入秘藏也。

开境界性者。六道阴入界等即因性。故云境界也。亦乞开五种佛性。故云果性等也。

何人等者。人即七方便人。法七方便法。教行等之悉倒。何位者。证得之位。何用者。诸方便人化物之用也。

更有善恶者。人天为善。四趣是恶也。

竖深横广等者。七方便人皆倒。涅槃之底名为深。横收九界之善恶。故云为广。广故无边。深故无底也。

能建大义者。以佛性之义为大也。

具摄因果等者。因即三因。果是三德四德。果用无尽。故方万德也。

五法并常者。以常冠之。无非常也。

非色为色者。法身无色。应身为色也。

用无穷者。善恶之用。九界不同。故无穷也。

佛具此五故以施人者。只由众生身中同具此五。故此五示之名施。非谓别施。故法华中等赐大车。是子本有名之为等。子无尽故。施亦无尽也。

中间可知者。鹿苑之后。涅槃之前。二苏为中。皆有常无常义。未云二果无差。故云可知也。

是常法印者。实相之印。犹如虚空。通印诸法。无非常也。

即是行常者。初后二施皆檀波罗。六度具足。名之为行也。

必有其人者。能施所施。皆是人常也。

有种种义者。如下答文。善男子如来已于无量等。度答三身四身之义。故云种种也。

初后皆受皆食皆不食者。初皆食约无常。不不食法身。即五分法身也。后皆食约开开常。皆不食约常身。同入秘藏故也。开前不食即后不食。故云等也。又约两重初后。若大缘所见华严为初者。华台受职。顶受光明。即是顶受于食。后者即是今经。开于常宗。受纯陀施。名之为食。入般涅槃。即是不食也。故重初尘蒙之时。受于乳粥。名之为食。后诣纯陀舍。食檀身羹。入般涅槃。名为不食。小缘所见也。故有大小两缘。皆有食不食等也。

若依楞严下约教判。中间二苏皆空故等。摩诃衍门色即空故。始自色心。终乎种智。无非是空。故云等也。

若依释论下证般若教。诸法实相者取不共般若。故云等也。若共般若。同前衍门空。故等也。不共般若实相与法华无别。故不云法华。法华又与涅槃同味。与涅槃常等也。

历一切法等者。法约九界之法。教即七方便人。皆是双非之理。故云等也。

三指分明者。中道见性也。今是非常非无常名为中道。止观文中喻于三观。中观中道。能所不二也。

大觉者。大是妙之别名。大即妙也。

如此诸常者。六即不同。皆名为常。故云诸也。六者简滥。即者简离。故依圆常以判之。

阿耨菩提翻名可知者。此翻为无上道。亦云果智也。

法理具足者。法谓教法。理即三德。涅槃之理。开前偏教偏理。皆入圆常。故云其足。一开一切开等。若不云一切。未名具足也。

依而行施者。依三德涅槃之施无作之檀。故云具足也。

经云得菩提等者。菩提是果。涅槃是果果。秘藏名同。云具足也。

初总非不然者。前劣后胜故也。

冶城者。寺名。秀法师。在上无解。开善藏法师。亦同在彼。名目不同者。未见文也。

一有智断等者。烦恼未尽即无断。未得种智即无智。后施者。难智断具足也。

有圣号等者。众生无圣号。佛是圣人。同天中天。故有圣号。

具度眼等者。度即六度。眼是五眼也。

经云乃至慧眼者。不云天眼。意云天眼同于肉眼。但有障无障别耳。

得五果不得五果者。持小望大。大乘不食。只是世间之果。故云不消等。

经云消化者(呼瓜呼霸二反)。说文云。化变也。谓变化无常也。

初既备举者。初明自他。后四皆合。自他文足。且云是自意不烦文也。

芰角难解者。将小缘初。难大缘后。将后并初。文义交角。故云难解。芰字(奇寄反)草名也。

眷属菩萨者。以释迦为眷属。应是未成以前说。

遣大弟子。即无边身菩萨是也。

则泾渭皎然者。泾渭清浊。大小所见。清浊自分也。

胜天王等者。四相不同。证于初也。

像法决疑经者。证后涅槃亦有四相。大师判结涅槃经。故以引之也。

今更对教主等者。四教教主不同也。

未有通明者。六通三明也。

能五益他者。受乳粥施。即是益他也。

初成为难者。三十四心断结之时也。

入圣人位者。到七地之时。舍外凡法。证罗汉地。故云圣也。仍未有天中天名到佛地故。

非是正使无常之身者。异藏菩萨。故云非也。

已具亡三三檀者。三轮空故。能施所施物体皆亡。小般若云无住相布施也。

未得佛眼者。得菩萨地。未到佛地故也。

佛答我成佛无量阿僧祇者。如法华中。开权显实开迹显本寿量之文也。

示初成初受后成后受等者。即是大小二缘所见。初后两重之迹。以为初后也。

岂可以见劣之初者。三藏佛初。难胜见之后者。大缘所见。涅槃之后也。其义明矣。开昔五果。成今五果。如法华中指客作子即长者儿。更无异途。故云等无差别也。

身有离合者。前难虽离为四。合是无常也。佛答虽离五身。金刚从喻。喻于常法二身。故云四身五身等也。经将无字。冠烦恼身。无即是破。破于四身。故云无后边身。后边即是无常。故但破三身。无常即常。亦是双用。故经不言也。

常是此教之首者。同纯陀施。开其常宗。正当其首也。

殆绝者。殆犹危也。几也。故书云。人生几亡也。

光明者即是智慧者。引下文德王品。此是大缘初受顶光明之食等(云云)。

今非始断者。我已于无量阿僧祇等是也。

大小双非等者。皆显中道也。食非不食身。非不食非是常身。皆二边故。乃即金刚亦复如是。玄而复玄者大小双非。即是一玄。约其久远。非迹不食。又是一玄。故云复也。

无差明矣者。结其答意。纯陀何故强持无常。而难于常。诸难例此也。

通佛亦尔者。若论菩萨。断不断异。证果之时。皆未见性故也。

入金刚定者。等觉菩萨断一品无明。即入妙觉。故云明见佛性也。

智断无殊得名时异者。大乘智断。初证菩提智亦得于断。后入涅槃智断亦具。得名不同耳。

有轮王相是人中天者。虽是人王游四天下。亦云飞行皇帝。故云人中天也。

即初果位乃至不得作净天之天者。即是净居天之三果人也。

乃至者。越于二果故也。

犹是众生者。未断烦恼同于凡夫也。

得菩萨道者。初地初住因破界内烦恼魔。得法性身。破阴死魔者。分破二死也。

得不动三昧者。等觉菩萨入金刚定。正破天魔也。

无常等四倒之魔者。具足应云常无常等八倒魔也。

不见理檀者。檀不具足。能到彼岸也。

先已通达者。十二部法。遍摄六度五眼一切法也。

财法事理者。檀是于事。即事而理。故云法也。

过于人天二乘等者。即是七方便人也。分得佛眼。地住已上所见。

今佛答法檀一事者。通达十二部经大乘之法。施于众生。即是檀也。

余度五眼者。五度四眼。度约于行。眼约于谛。故云度眼也。

经云实亦不食者。法本无食。为众生故。受纯陀耳。

请住未申者。五十二众。既未蒙允许。故不敢请也。

众未能达者。但睹其应迹。未达法身之本。故云深奥也。

夫如来者下他解意。谓十方如来。故云夫也。本无去住。法身心体也。只者是住。众生见去。诸佛见住也。

去相宛然而恒在者。佛现涅槃。双林示灭。名之为相。而恒在者。其实不灭也。故法华云众见劫尽等。常在灵鹫山及余诸住处。即是非灭现灭也。

住相不去而常去者。如来现生王宫出家等。名之为相。而常去者。如法华云众生不能生难遭之想恒惜恣之心等。即非生现生也。

若尔下今难意。斥大小去住自是如来于众者。即五十二众及纯陀等。有何益耶。

注云云者。难意如此也。破无量恶。如下用文。破邪入正等。皆断烦恼。故经云应如来灭度而得度者。即其义也。且举纯陀一人。即具四悉益也。

悉为缘耳等者。故知纯陀。能为五十二众。作四悉得益者。住之缘也。

亦去住者。应身见去。法身常住。宜见去住。皆得益也。非去非住。准理说之。

嘉名先立者。善也。善瑞先彰。故云妙义。

竖无底际者。如前十义。自行因果。化他能所等至极之际也。

绝伦盖世者。五十二众。不可为俦也。

得大名利者。名即十妙。利即五果。自利利他。名为大也。

十让居后者。居大众之后也。五果当先。让虽居后。供即先当也。

用满檀度者。利他之用。令众檀满。名之为德也。

满足贯上四俱足故者。名利德等皆满足也。

更举六难者。如经人身。持戒。值佛。生行。闻法。献供。后转难前。故云复难于是也。

华表轮王者。华理三千年一现。现即大海轮王路现。轮王当出。故云表也。

作法王者。德愿既满同轮王兆。故云必作法王也。

于他为难者。且据不值佛者为难。故云纯陀易也。

众莫能先者。合上孤明独秀之意也。

名与法合者。既称为妙。妙即实相。与法宝合也。

心与佛合者。不思议心三智具足。故与佛合也。名与僧合。智契于境。和合名僧。一体三宝。与佛无异也。

叹其得主心如佛心者。犹如忠臣。能应主心也。纯陀居众之首。心同佛心也。

而等梵王者。梵王是请佛之主。与纯陀请佛。开常意同。故云等也。

如有端首者。众叹之首。独一人故也。故云文殊为首等。

复是一让者。前有十。故更着复言。即成十一也。

善利所离者。既得于戒。任运离四恶趣也。

佛不染世法者。不为世间八法之所行也。以不染人说此法故。故云闻法难也。

不愿诸有者。不求人天二十五有等也。

总明三宝益者。如来即佛宝。僧中即僧宝。演说即法宝。故云益也。

是善权益者。云喻应力。慧云既腾。烦恼顿尽。故云清凉也。

此明亲益者。实智之母。权智为父也。

拨乱反正者。一切邪从皆归于主。无明黑闇。乱于行人。圣日高悬。大夜斯朗。故云主益也。

夫六难展转相依者。得人身者由持戒故。既得人身。则能见佛出世。由佛出世。得值佛生信闻法。由闻法故。供佛涅槃也。

无佛亦有者。人身持戒闻法等三。佛不出世。此三亦有。或于独觉闻法故也。自失己利。不得五果。又障他人。令他不得五果故也。

汝自鉾盾者。语相违也。供即是去。今复请住。前后不同。故云鉾盾。鉾盾广如止观记中释也。

至存弥亡至亡弥存等者。住即是存。去即是亡。应身见去。法身见住。经云吾今此身即是法身。故以弥存也。皆云至者。本无去住。为众生故而云去住。如来之身不当去住。故云非存非亡。约三谛三谛三身等释也。上约三身论其存亡。约三三谛住不住也。

言之者讷者。不可口议。净名杜口也。

取之者失者。不可意思也。若取于住则失于去。若取于去则于住。去住皆亡。故云绝其情虑也。

知有六种下注云云者。应令缘之六即而知。纯陀住十住地。即分真知。未是究竟知也。境界遮者。意在于此也。

下自息望。纯陀既腾众请。纯陀尚被于抑。众则息也。

称机隐显者。去即是隐。住即是显。或时用住。无常用常。或时用去。常用无常。即用为体。无常即常。即体而用。常即无常。体用俱寂。即非常非无常。体用双照。双用无无常。二鸟双游俱息。意在于兹也。此经始终不出三谛。章安所用。深得其旨也。

遍一切法悉开为常者。始自阿鼻。终乎等觉。无非常住。故云一切也。岂定自他即是胜他即是劣。谓常无常等。若定执他则失于自。若定执自则失于他。今自即他。故云能作如此胜用也。

若用于常故无劳请者。常即是住故。若用无常复不须请者。无常是去。请复何益也。

故举二用者。诸佛境界即是常用。诸行性相是无常用。故云二也。

遮言不应者。常无常用。皆不应请也。

一行苦观者。经云众生苦一句正标苦观。流转一句苦家之相。三界下正释苦观也。

经云有道本性相者。有即三有二十五有等。道是六道本家之性。性以据内。本家之相。相以据外。揽而可别。能了此本。故云空无也。

次二行无我观者。经云烦恼所缠褁者。凡言我者。以自在为义。今既被缠褁即不自在。故言无我也。

最后无余者。涅槃正是无常之体也。

度此彼之彼岸者度生死小乘涅槃之此彼。到于中道涅槃之彼岸。于诸彼此者。即是双非双用诸教涅槃皆自在也。

三谛一谛一谛三谛等者。约体用相即。即用而体。三谛一谛。即体而用。一谛三谛。体用俱寂。即非三非一。体用俱照。而三而一也。

若一空一切空云何请住者。空无住相。去亦无去。故云一切也。乃至者。文略。应云一假一切假。假既非实。云何请住等。一中一切中者。中道之理。不当去住。今云何请。故以遮也。

云何下略斥他释耳。

以显此意者。显佛境界意也。

明一空一切空者。常即无常故。一假一切假者。无常即常故。一中一切中者。双用常无常。故云境界意也。

在后更释者。广如下文。文殊议论中。诸行性相悉皆无常等。

诚如圣言者。领遮六难之意也。

悭结漏断者。此名犹通。即是分断无明细惑。断德成也。

均大菩萨者。文殊师利法王子等。

拔渊泉之下者。譬如幼年。处云霄之上者。等大菩萨也。

谢无常用者。正是领上涅槃深奥之义。是无常用。故以谢之。

大众苦至如来未然者。纯陀以腾请竟。又自殷勤。皆遮未许。然谓然诺也。

终无变吐者。意云众生请住。不生厌恶之心也。

不可偏取者。佛及众生。俱如饥渴。二种之意去住皆益。终无厌怠。是故喻之也。

时众未解者。未解双游双非之意也。

四悉意思之者。为无为不同即世界。时众未解正为生善故也。方便为傍。权示问答。文殊覆于无为。广说有为。即是权巧。破于纯陀对治意也。二用为傍者。正显如来境界第一义也。

以不住破住者。无常破常也。

回惑自迷者。执于二边。遂语生解。未知双用也。

拒抗纷纭者。文殊拒纯陀抗。诤论难解。故云且共置之也。

悬指如来者。至哀叹品。广斥三修说也。

举是显非者。举中道之是。显有为无为非也。

能问能答者。具二庄严也。

胜非胜者。常即无常。负非负者。无常即常。显于双非。故云等也。

约斯事理者。文殊约事。纯陀约理。亦得为傍也。

文殊明空三昧者。文殊古佛。文明大乘。与净名对谈。皆论不思议空也。纯陀是俗。即是于有。相待之言。未成绝义。故云还应是有也。

有去无无还得是无者。执有对今大乘之无。无小乘之有。故云无无也。文中合更应言无者有有。还得成有也。

适物所宜者。宜见于负文殊现负。宜见于胜文殊现胜。非谓文殊随负也。

互槌砧者。文殊为砧。纯陀为槌。为成机器也。

胜负双舍者。催令献供。正是其时。显于中道常住之体也。

各执二用显体为俱是者。无常用常为体。常用无常为体。故云是也。

伤体俱非者。执无常。伤于常体。执常。伤于无常用体。故云非也。

各辨体用者。无常用无常为体。常用常为体。当体为是不用为非故。故云一是一非也。

即俱非是非非者。非上一是。非上一非。故云非非。显其俱是是也。文中亦应更云即体而用。略耳可解。二复宗者。复献供之宗也。

同劣号者。如来法身是胜。同于诸行无常之劣也。

群有劳累者。二十五有。累我行人也。

三见一闻者。远者闻之。近者见之。故举非想也。

闇惑上法者。同于愚人。不识上下也。

混和下法者。将上和下。名之为混也。

失胜名者。号天中天也。及尊胜法者。即常法也。

若使诸行等者。将下类上。辱其尊号等也。

众生得佛恩者。如法华中四大声闻领解有其十恩难报。自从拔苦与乐。乃至遍覆法界之恩。今且云四事供养耳。

非那罗延力者。佛非报得力也。

今以女譬慈者。以无缘慈。能生实解也。

寓上诫下者。意云瞩于文殊。已识时众也。

博地无益者。下愚不可以强贤也。

极圣不劳劝者。上智不可使其愚也。故云不上不下。即中流之徒也。

发心已去未足已还者。一释。住地已上。等觉已前。皆须呵劝。二云。取初发心名字位已上。至于住地已前。名为未足也。

无有居家至五果者。即是无有大乘之家。家是身之所依。三德之体。为家也。

女虽贫病有生子义者。虽为烦恼所覆之。于智断有生佛性之义也。

乞丐者(古赖反)。苍篇。乞行请求也。通俗文。求愿曰丐。体从人从亡。谓人亡则行求丐也。

痴散所逼者。无智曰痴。无定曰散也。

则素丝易染者。名字为素丝。观行为易染。

方隅者。四角曰隅。名字观行。略知中道名方也。又云圆为方。前三教为隅也。

观五阴为逆旅者。达此舍空。犹如客宿。五阴从无明生如募合。念念者老死。如朝散也。

樊灼愍之者。灼者明也。有智之人入观法。傍行六度。故愍之也。

可譬怀胎者。然心三智。事理圆修。名入圣胎也。

生清净解者。能观三道即是三德。六根互用。名清净解也。

慈说已彰者。能以一妙音。遍满三千界。诸佛皆向。名之为彰也。

悉有障难者。相似已前。三障四魔。纷然竞起也。

慈悉倚伏者。到相似位。已断见思。名之为伏。无明未破名倚。或慈为强。无明为弱等也。

内业障者。即是见思。外业障者。即是尘沙。内外俱障故也。

恒河即烦恼障者。即譬微细无明。分真已破一品。故云而度也。

不舍正说者。能观三障即是三德也。故云说阴界入等。苦道即法身非常非无常也。结业即解脱非缚非脱也。烦恼即般若非明非闇也。

得生梵天者。第一义天。初住分得。妙觉究竟。故云两慈也。

不应偏运者。只是观不得观于如来等也。

经云未有慧眼者。大乘究竟慧眼。如经。愿得如世尊慧眼第一净。

乖理不得偏说者。正是有为无为。显大教中道之理也。

此中三文广有所破者。通前四慈。皆不得偏。显成正理。名为广也。

先开偏说者。经云应说如来定是无为。无为即是偏也。

次释见机。经云何以故能为众生生善法。只是大涅槃心。有无缘慈也。故提譬帖合。

六卷名丈夫譬者。意谓丈夫。能远行也。

理寂而照者。理性三德。法身体安。名之为寂。般若内明。故云而照。解脱顺缘。名之曰行也。

始末两间通称中耳者。始从理即。乃至究竟。中间四即。故云两间。望前望后。故得两也。

生死拘逼者。未出三界。名之为拘。六道轮环。名之为逼也。

谦卑请益者。位在名字为卑。顺理求解名请也。

五欲非己为他者。从理起迷。故云非己。非是本有。故云为他也。

权托阴入如舍者。能观三道。知皆非实。为权托。仍与阴居。故云如舍也。

无明所魇如卧者。粗无明卧只是伏。沈醒不醒等者。无明未破。卧而复寐。故云不醒也。

故言卒起者。无常之法去无所之。表无迳路。故云卒起也。

此略举一者。只是文略。既有于报。报必有业。业由烦恼。故举一而具三也。

昔时未得者。观行已前。名之为昔。得似解六根互用。故云惊也。相似转深。为悟也。

如入海见平者。借大论文。如人入海见于平相无有山林。渐渐转深必定知去。相似位人知必破无明。名为死也。

但在白法者。六根清净。名为白法。凡夫五品。名为黑法。到分真时。非白非黑。即三谛义也。

是为可耻者。无惭愧人譬小乘观。如法华中形体羸瘦等也。

生忉利天者。分真初住位成证天然之理。破一品无明。无功用道任运至于妙觉究竟之位。故云此譬两成也。

经云展转常生安乐之处者。安乐只是涅槃三德秘藏。始从初住终乎妙觉。故云展转也。

经云以是缘故者。指于六位之缘也。

经云有惭愧者者。惭于第一义天。愧于圣人。即初住位。

经云持戒比丘者。即是持于大乘究竟戒也。文殊既久持大乘。不应说于无常也。

经云于己舍宅者。堕阿鼻狱中。无有出期也。

若尔下他难。难云三十二合臣不许合主。故引八十好以难主也。今用合分真之位三十二相。亦是合主八十反。即合究竟主也。

长寿因缘者。长寿是果。因缘是因。假因缘成长寿果也。

文殊止一言呵劝者。如上文云汝今不应发如是言。即是呵辞。乃至应如是学。即是劝也。

圣人但说己法不说他法等者。纯陀既是十地之位。说于六慈。故云己法。前方便教。名之为他。未证位人。虽说圣法。亦名他法也。

妨于大后用破小初者。意云纯陀若不执小初难于大后。如来即不得用大破小。又未来世执于小者。亦不被破。此有两意。故云妨也。

乃是新众者。即是涅槃之会。新来之人。不历五味。得闻常住而执小者。故引法华毫善不亡。涅槃自指八千之徒等。

除佛灭者。开除不成上慢。此为灭后执小作仪。以大后破之。云佛灭后也。

非聊尔人者。即证纯陀本居高位也。如法华疏中释那律云。乃是净饭王之侄儿。斛饭王之次子。世尊之堂弟。阿难之从兄。罗云之叔。非聊尔也。故周公难曰。我是文王之子。武王之弟。成王之叔。天下非贱人也。

终日说有者。有即非有。是常家之用故。故云非尽也。

终日说无者。无即非无。常无竭故。双非理极。故言所不及也。

是初去时者。意云诸时之中。皆施去时为胜也。

物新时者。施须及时也。

文殊同他见者。小乘之见也。

时众谓纯陀行浅者。纯陀既是城内巧之子。与俗辈同流。如来印赞。众疑皆息也。

经云亦复悦可一切众生者。众既具理三因。与我理同圆说。故云一切众生也。

两番关并者。即是逆顺两并。初并云如来悦众生。亦应悦于我。若不悦于我。则不悦众生。我是一切众生数。故云圆悦则破。

即作伏并者。意云如来既不悦我。汝亦不被悦。若独悦汝。成佛爱憎故也。

一无漏染者。若竞有为无为为悦可者。却成深爱烦恼。故云汝不应言如来悦可。

二释无漏意者。明佛无悦可。有为无为俱是颠倒故也。

二举譬显者。意明有为无为。当无爱念。如彼乳牛爱念其子也。

明有普净悦可者。如经等视一切。名之为普。诸佛智慧即是其净。不应偏言有为无为。即一无为之言体具三德。及汝等一切众生。皆悉悦可也。

喻有无明者。无明爱水故也。

菩萨行故是不了了者。若论次第菩萨。如下文十地菩萨犹未明了也。

佛不行故者。住毕竟空。如金翅鸟。无明尽也。

开善云前是下能知上。即驴乘也。后是上能知下者。鸟升空也。

冶城两譬者。意云初不知上智。驴乘智下不及于马。良马比于君子。故云上智。后譬鱼鳖之属不知升空。故云上境也。

灵味云者。寺名。初不知法身后不知应身等者。如经譬如国王者。即喻法王也。下身合云微密深奥等。即法身也。后譬云下观大海。即是应身。应于一切众生生死之海。故云见诸色像也。

注云云者。令释出之。今既无破斥。上来所释。各有理故也。

拂我执一途之义者。拂即除也。执于有为。皆为一途之见。非是究竟也。

试非实者。我亦试汝。非我实说。故云一途之见等。

汝推未详者。如经。不能筹量如来智慧等也。

核微研极等者。只是论义析徴研核称理。名不思议耳。

说观皆寂者。前两重呵说呵观皆绝也。

前来诸瑞者。即上文召请文中九瑞也。

故知此光正为催供者。光表中道。供表是开常。中道义同也。

靳固弹呵者。呵其贪等。非其时速等三也。

会教合机者。说无为之法。会今一乘之教。合时众之机。符契圣心。名之为合也。扶上化下。意与纯陀不异。光表中道与纯陀会教同。令纯陀办供。亦是化下机合。故会二人皆由佛力也。

即知是事者。以三德涅槃因果为事也。

见色知心者。小乘之见不远。文中不破。文殊睹光其意即远。表当开常。故解佛意也。

经云非无因缘者。有二种之因缘。一催供之因缘。二佛入涅槃之因缘也。

催供故悲者。开佛入涅槃也。

未诺故嘿者。未敢彰今也。

次悲哭者。既闻发声三催。事穷理极。忧苦在怀。其心不畅。举声悲哭也。

先止乱者。非但纯陀。五十二众令观五门。意在于兹也。

三譬不净者如。经临。死之囚熟果段肉等皆是臭秽之物。囚居于不净之处。故譬不净也。文阙苦观。下结文中当观诸行。行即是苦。五门具足也。

譬无我观者。如经。如碓上下者。凡云我者以自在为义。既云上下。即无我也。

经云犹杂毒食者。无常等五。一一不同。名之为杂。皆是烦恼害于行人。名之为毒也。

我以入灭为哀愍者。即是无缘之慈。令汝及一切众生。俱得三德秘藏之法。我若不涅槃。令汝等不得。故入灭也。

经云及一切者。即五十二众也。

诸佛法皆尔者。如来为众故出。为众故入。缘宜不同。苦须愁恼也。

偈与下二偈意同者。如下文雪山童子偈。诸行无常等同也。

不能不悲等者。意云我虽知如来不入涅槃。为众生故悲。为众生故请也。

不能不度等者。如来令我得于五果故庆。又令众生得故悦也。

譬权实不得相离者。常无常用也。

适会权宜者。能用常无常。皆为众生不同。今皆住涅槃也。

不动果者。三德涅槃果也。

共行者。双流之行。涅槃即无常。非涅槃即常也。

涅槃经疏私记卷第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