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疏】梵云遮者,即真是梵音,非约此方遣,故名遮。

【疏】今论但约善取余法一义解者;及虽有二义,但取显十一外心所一义解也;及既显善,十一外更有义别心所,明知义同于等也。

【疏】虽义望前十一有别者,意云:欣、厌等多善,如杂事经、法蕴足论广解。杂事经,即是阿含经中杂事品。

【疏】不说嗔名欣,贪亦名欣者者,意云:如瑜伽解不善根众名中,不说嗔名欣也。贪然不善根,虽复名贪,亦名欣也。今在染中,贪即名欣,嗔不名欣。若据善中,如无贪即名厌,无嗔名欣。各据一义者,约善不善义别故,所以不同也也。

【疏】非不忍者,意云非是不忍师恩也。

【疏】彼是贪之分故者,意说彼随惑中悭、憍等,是贪一分也。

【疏】随应者,意云:不唯此三,又随取、不憍等也。故瑜珈六十中有此文。

【疏】贪著名等者,由贪名利,故覆罪也。覆是贪分。

【疏】贪名故覆者,意说贪名覆者,亦由痴也。此即会文,如有所说,贪名利覆罪者,亦是痴。言前解为胜者,意云说覆为贪分者,虽无论文,理将梢胜。

【疏】但言障不慢义可通三者,准彼义可通此三师解。

【疏】然障于惭,如前理可者,由障敬故,即障惭。依此义,具如前说第三道理可。然或可者,许可义也,许可第三解善。

【疏】不疑说为正见少分,亦有此理者,以论说疑为为异觉及简择故,所以翻为正见少分,以正见是慧故。故此师约斯义解不义也。

【疏】前解九法说者,迹是小随,故一处说也。以下,辩大随,即散乱等三也。

【疏】皆彼翻彼正定性对治故者,以不散乱性正对治散乱故。正定摄散乱,谈别有体,以性相翻亦是也。余不正知等,二准此解。

【论】正见、正知,俱善慧摄者,此翻根本烦恼中染见,立为正见;翻随烦恼中不正知立知,立为正知。以此二种,俱用别境中善为性。性对治故者,以善慧性对治故,故对治不正知及染见等。

【疏】不忘念是正念至亦尔者。此翻大随烦恼中妄念,立为正念,即别境中正念所摄。然妄念纵是别境念分,或是痴分,皆翻入正念,故云亦尔。意云:设翻妄念、痴分者,应令入善,然以有别境分故。谓别境通三性故,但翻入别境中善念摄也,不入善十一中。然用别境中念分者,不说自成。

【疏】此三说是翻至不翻为善者。意云:此三设若翻痴分者,以用别境分,故通三性,所以善中不说。

【疏】然此唯是痴分者,所以不说者,此结释上也。不散乱等三,由是别境,分通三性,摄入别境,所以论不说为善也。然疏本作唯字,恐错,更推余文。有云然此唯说是痴分者,所以不说者,谓此文但翻忘余念、不正知等,不翻欲解者,以唯说忘念等是痴分故。所以不说别境分者,亦说欲解也。

【疏】此前或有行相相翻者,意说翻不善入善中,约义不同。然行相相翻者,以舍性非是翻掉举治,但以行相与掉举相违,故说行相相翻,以行相高下正相违故。

言得通治者,以掉举是贪痴分故,相通对治贪痴分等。又对治贪痴等,亦可谓性对治,以舍是无贪痴分故。

又然得通治者,有云:掉举亦得名为通对治也。以举依贪、痴上立,今善慧通能对治,故说掉举亦如贪等,是通治也。是故论云:断彼必由通、别对治,通唯善慧,别即三三根。或说性治者,如不忘正翻妄念等也。但翻痴分者,若别境念分者,不翻入善。余者准知。

或有行相体性皆相翻者,以不忘性治忘念,然行相亦与念行相相对治也。余准知。

【疏】如彼多少,何分所摄者,意云:瑜伽说烦恼有多名字者,随贪、痴等何分所摄,或是贪分,或痴分等。

【论】有别建立,有不尔者,意问云:翻染入善中,有立为善,有不立为善耶?

【疏】相、用别者,别立为善者,意云:十一善中,体、相、业、用别者,谓信、惭等八,别立为善。然行、相、舍等三,虽无是别体,有胜业、用,亦别立之。故信等十一,相、用别故,立为善心所。其不忿、恨等,无别相、用,故不别立。问:此中既言相、用别故,别立善心所者,何因前立说不放逸无别相、用,同依四法立不放逸?解云:不违。前据无别体之相、用,此依体、用俱别,及同体、用殊,故不乖反。

【疏】流染识少者,流谓流转,染谓能染。意说慢等流转,在于意识,但染意识,不染五识,故云识少。

【疏】胜因之悲者,意显不害即悲之胜用也。有解云:以不言为本。然胜因之悲者,意显此悲是胜法之因也。悲依不害立彼。

【疏】无上之乘,要须悲救者,意云欲有众生求无上乘者,先须以悲救,然后令证无上乘也。又障无上乘胜恩悲故者,谓诸菩萨求无上乘,必用悲愿摄他有情,若无不害,悲愿难有。今菩萨有悲,明有不害,故说不害与悲为胜因也。言与余亦因者,恐亦字错,是不字一,更捡全本。

【疏】生得善位,随此而说者,生得善位,虽无愍之行,然随加行相从而说,亦有不害。或可生得善位,亦有不害,亦有劣行,悲愍故。既有微劣悲心,故知得有不害,故云随此而说。

【疏】善少分位者,意说别境通三性,今失念等三,翻入别境。若望三性中,唯善非余,故云善少分故,故善中不说失念等三。

【疏】迷情隔于物理者,意者无明是能迷,情是所迷,犹无明于物道理不能解了,即名为障。障于理故,即烦恼障收。心体既局,横生异计,有多染生,由斯异计,烦恼遂有多少等。

【疏】虽言实有,即慧善性者,意云:此释通外难。难云:如舍等依他四法,上立舍等是假,纵所依唯通善性,如无痴见体是慧,仍是实有者,应不通善性?答:无痴虽实,然通善性,不同舍等体唯四法,无别舍等,所以唯善。今无痴虽闻慧为体,仍别有体通善性,如五见等。

【疏】不害亦尔者,意云:不害应亦实以用他为体故,如无痴用慧为体等,故言亦然。

【疏】决未决时,不障互记一者,意云:决时信生,未决者不起,惭愧不并,要须互起。或可未决时而俱是善,净信不生,何妨不生?何如惭愧于中与得互起?

【疏】世道离欲,方有轻安至危重者。此师意说,世间道六行惑断即难,当地烦恼名为难。欲许世间道中而有轻安,所以知所以能断粗重,是轻安用故。

【疏】除缘无相等者,意云:除缘真如等,心作真如无相,观时不害,功能不起,所以须除,以非悲愍有情故。问:何此师无漏位时无轻安耶?答:有漏有粗重,所以须轻安除;无漏无粗重,何须立轻安?本立轻安,为除粗重,既无止息,故无轻安。此师意也。

【疏】然说十遍者,除轻安也,谓要定地有故,余者不尔,故说十遍。

【论】说十一、六位中起者,唯按伽五十五云:问:善依处有几种?答:略说有六:一、决定时,二、止息时,三、作善时,四、世间清净时,五、出世清净时,六、摄受众生时。由此初师引成为证。

【疏】泛起善心,不染心止染者,此解不俱也。若泛起善心,不深心细防止染者,即无彼惭愧起,以不愿自他故。

【疏】然今此师至皆得相应者。意云六位中起十一者,据决定得起时,不遮余时皆得相应。或三、四等位,若俱时,余善心所皆得相应。俱可有客者,者称皆非,谓愧、惭等亦得俱起也。有云余时皆得相应者,则除六位外,余有善心时,不妨有信等,故云皆得想应。然则不定六位者,据决定说。

【疏】然又此位说有如是是时,非必一切不许者,唯此解惭愧亦相应。但愿自时惭增,顾他时愧增,据实容得俱,但非一切时俱,后师但破不俱起时。

【疏】汝言推事未决至应非善者。意云:此难前师。若如前师言,推寻理事未决,容有三性心起,而无信等者,即汝三性之中,善心应非是善。何以故?无净心故,犹如染、无记心等。

【论】若出世道至非无漏故者。此破轻安不遍善心,谓轻安即是七觉支中。量云:轻安觉支应非无漏觉支,出世道中以不生故,如有漏心等。又量云:轻安觉支应是无漏,七觉支中随一摄故,如全觉支。

【疏】谁谓无漏轻安不俱者,准下解,无漏所引,虽非无漏,从引名无漏也。此轻安觉支所引,与无漏引俱,故通无漏,谁言不通耶?

【疏】如苦根无漏等者,如后得无漏智所引五识中身精进等。此苦根虽非无漏,从无漏引生,亦名无漏,此应尔故。若尔,以前并是牒计;以下,难也。若尔,佛无有漏,应无轻安支。又轻安不通无漏,违此量故,如前。

【疏】既知世间道,准散善亦有者,意云:世间道及散善,义准皆尔,有舍不放逸,比量如文。

【疏】如大悲心,俱说大非不害为体等者,意云:虽说大悲,以不害为体,纵无大悲,余善心时亦有不害。故唯不损恼时,即有有害,何妨余善位时亦有不害?以诸善心皆不损物故也。

【疏】精进等四,以义同故。所以不说者,此文准前亦合有之四法故,如摄有情时。又如大悲既具四法,得有不害,此位亦具四法,如何无不害耶?

【论】本地分说信等十遍一切地者,谓本地分四一切中,信等十一通一切地,故知欲界可有轻安;不尔,轻安不在欲界,如何得说通一切地?

【疏】解疑者,如欲界闻思位中修定也时,即于定前近加行,得有轻安,亦名定地。以微有调畅义故,即解彼善心所通一切地所以也,故云解疑。

【疏】应从多分说彼俱起,十恒俱故者,例云:汝若言轻安难欲界无从多分说通一切者,亦应说轻安难不与余俱起,亦应从多分与余俱起,以十恒俱故。轻安相应既不从多分,明知亦不从多地说有轻安,故知欲界从有轻安,以说异善心所通一切地,是此师意也。

【疏】云谓若根本上界胜妙轻安无故等者,此师会显扬等云:彼说谓欲界无轻安者,谓无上界根本定地胜妙轻安,其实非无加行位引轻安也。

【疏】欲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