维摩经义记 作者: 佚名

维摩经义记

佛典注疏。北辰32、S.2732。作者不详,四卷。前者首残尾全,存七百五十二行。尾题:“一校流通。释琼许,大统三年(537)正月十九日写讫。”S.2732,首残尾全。尾题:“龙华二儒共校定也。更比字一校也,大统五年四月十二日比丘惠龙写记流通。”“保定二年(562)岁次壬午于尔锦公斋上榆树下大听僧雅讲《维摩经》一遍私记。”两号所疏均为鸠摩罗什译三卷本《维摩诘所说经》。北辰32自《文殊师利问疾品第五》疏至《观众生品第七》;S.2732自《佛道品第八》疏至《嘱累品第十四》。首尾恰好相接。因卷一不存,科分纲要不清。但知科分颇细,每品一般分为大段、段、子段。注疏也较详尽。行文中时以“又解”、“旧解”标示引用异解。但全疏没有引征其他经典。北周建德二年(573)周武帝灭法,毁像焚经,上距题记所叙保定二年听经文仅十二年。此《义记》仍得保存,良可珍贵。历代大藏经均未收,日本《大正藏》将S.2732收入第八十五卷,题名为《维摩经义记卷第四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