钱塘沙门释智圆述

文字品

上性(至)之字者。如来性是所诠常住之理,文字是能诠常住之教。理教相显,二品互明。文中凡有四十七字,十四字是音,三十三字是字。夫言字者,盖文字之总名。梵语恶刹罗,译言无异流转。或言无尽,无尽是字。字在纸墨,可得不灭。借此不灭,以譬常住。故字之为义,可以譬道。此案西域悉昙章,本是婆罗贺磨天所作。自古迄今,更无异书。但点画之间,微有不同耳。

悉昙,此云成就。婆罗贺磨天者,此云净天,旧言梵天,讹略也。

此是足满者,添足成满,非本来圆满也。

常、无常具足者,体虽双遮,即遮而照,故具二用。

四片合为一,果双非双,照两双成四,以此为满。如四片合

开一切字者,谓即字无字,无字即字,非字非无字,三谛互融,名开一切。如斯融摄,方名满字。岂同兴皇遮照不融,名满字耶?

文云下,正释三谛,自为三文,各先引经,次结义。初真谛中,先引经。

离半字逐满字者,世法名半字,佛性名满字。又九部为半字,大乘名满字。

次本对半下,结义也。

亦复无满者,所对既绝,能对亦亡,如对五寸之短,谈一尺之长,五寸既灭,长名何施?故经云:于一切法,无碍无著。即绝待意,半满俱无,是真谛义也。

当知字非字者,字即半满相待,非字即半满俱绝。

以无下,以绝待为满字,故知此满非对半得名。

次俗谛中,先引经。

悉是佛说者,下释二义,如下疏文。

次当知下,结义。即空而有,半满相待,其义宛然。

以正法为满字者,半满俱名正法,半不知满,满必收半,故使满字统于半字也。

佛性自净者,众生佛性本自无染,不假修成。

次当知下,结义。诸字,即前空、假二种字也。

故称满字者,此以佛性中道,即遮即照,得满字名。

虽有下,明互融。举一即三,举三即一,故云具足无缺。同前伊字,故不纵横。会归此理,方称开密。次譬可见。开一下,合。法性、法界亦复如是者,以此二是佛性异名故。若解佛性,余二亦然。

岂隔下,结斥古解。

开秘说满者,开前偏权之秘,说今三德之满也。

偷安已典者,即外道书中,亦有三宝等名。此方道教,其例亦然。尝览其经,往往有梵行、魔王、众生等语,岂非偷佛名教,安已典耶?

引清净法行经者,准辅行所引,与今小异,未知孰是。彼引经云月光菩萨,彼称颜回。故知孔老二教,虽曰外法,悉是大权垂迹,意在渐引物机,所以二教皆师于佛。故老子西升经云:乾竺有古皇先生者,是吾师也。绵绵常存,吾今逝矣。又云:吾师化游天竺,善入泥洹。又符子曰:老氏之师,号释迦文。尹喜内传曰:老子曰:王欲出家,吾师号佛,觉一切人也。今受天帝请食,还当为王及群臣等一时受戒。列子云:昔商太宰噽问孔子曰:夫子为圣人欤?孔子曰:丘博识强记,非圣人也。又问:三王圣人欤?对曰:三王善用智勇,圣则非丘所知。又问:五帝圣人欤?对曰:五帝善用仁信,圣亦非丘所知。又问:三皇圣人欤?对曰:三皇善用因时,圣亦非丘所知。太宰大骇曰:然则孰为圣人乎?夫子动容有言曰:闻西方有大圣人焉,不治而不乱,不言而自信,不化而自行,荡荡乎民无能名焉。据此诸文,则孔老之于释迦,师资验矣。张湛注释列子,而曲解西方圣人之语,不云是佛,虽欲崇道,其如侮人之言何?问:疏引清净法行经者,为正翻耶?为疑伪乎?答:天台智者,证居五品,位在初依,而于止观及净名玄,悉皆引用,厥或讹谬,不应引之。故四依品云:如是四人,若以佛说,言非佛说,无有是处,是故我说如是四人为世间依。故荆溪云:准诸目录,皆推此经以为疑伪,文义既正,或是失译,乃至今家所引像法决疑妙胜定等,意亦如是。如涅槃后分,本在伪目,至大唐刊定,始入正经,岂以时人未决,便推入伪?大师亲证,位在初依,不应错用,

若如下,会通也。

佛则认归者,外道名言,既是偷窃先佛遗教,故今释迦认归,乃云皆是佛说,非外道说。

方便施与者,即法身大士,隐实施权,现外道身,说彼教法,渐渐诱进,故云施与。佛今显本,故云皆是佛说等。

若开下,则约会事归理,云是佛说。是知大小言教,内外经书,悉由心变。当体即心,心即三谛,所变皆然。杨子尚知言者心之声,书者心之画。彼语虽近,可以例远。当知观心僻越,则有邪外教起,禀教则成六趣因果。观心真正,则有大小教起。观心即空,则藏通教起,禀教则成二乘因果。观心即假,则有历别教起,禀教则成菩萨因果。观心即中,则有圆顿教起,禀教则成佛界因果。又是折空观心,即空观心,次第观心,不次第观心,而大小教起。只由理具诸教,故随观心之缘而得发起。故观所起,唯见理具。经云皆是佛说,义在兹焉。既指心性一如,言说皆理,故知经云皆是佛说者,非约如来认归,亦非方便施与。直指理体,云是佛说,故注云云。

文理之本者,谓小乘半字文理,为大乘满字文理之本也。以因小入大故,即同上文先教半字,后教毗伽罗论也。

别明字本者,彼悉昙章是生字根本,说之为半;所生余章,文字具足,说名为满。又十二章悉名为半,自余经、书、记、论为满,类如此方。由三十六字母而生诸字,遂有经、书。经中既云持诸记、论等,即是明半字为记、论等本,故云别明字本。即下经云:是故半字于诸经、书、记、论、文章而为根本。

得悟满法者,即经云:然后能知是法非法,是法即满,非法即半。故下经云:半字皆是烦恼言说之本,满字乃是一切善法言语之根本也。此盖如来以世间半满,以显出世之法,由小入大也。

以音随字者,谓十二音入于迦佉已下三十四字。

以字随音者,以迦、佉已下三十四字,随阿?等十二音。泽州云:梵章中有十二音,其悉昙章以为第一,于中合五十二字。悉、昙两字是题章总名,余是章体,所谓恶、阿乃至鲁留卢楼。外国正音名亿力、伊离、标离,此是初章。就此章中,迦、佉已去三十四字是其字体。初十二字是生字章,末后四字是呼字音。将初十二呼后迦?等生字之时,有单有复。其单呼者,依后四中标、离二音;其复呼者,用后亿力、伊离二音。单、复呼中,并有长短声别,故有四音。前后合说,有十六音。而经说十四音者,前十二中,后二助音,非是正音,故除此二。疏文单或禅,俱音丹。礼记:禅,衣字从衣。初文下,叙诸师异解。此既梵章,此方人师不谙彼语,遂使随情,纷纭诸说。又义净寄归传中广明音、字,今不烦引,恐惑后学。止可略知大况,用识所诠。应知佛引梵章字本,意在况显佛性周遍。若了此旨,经义冷然;若昏其宗,徒分音、字。寄语讲者,止可约略消文,无宜穿鉴。

是十四音等者,经标十四,至于历名解释,但有十二,故使诸师取义不同。

四、解单者,但足前十二,成十四故。

二、解复者,兼取后三十四字,重合其字,共成十四,故云复也。

书缺二字等者,此据瑞应明太子乘羊车入学堂学书,而古书本缺二字,其师不解,反问太子也。

是余声者,非正音也。应法师云:此二字是前恶、阿两字之余音,若不余音,则不尽一切字,故复取二字以穷文字。

故经下,开善,据文为证,炮音正当第十,既便结十四,则知不取后二余声。

更取下。明足前十为十四也。

插着中心者,谓以后四音,插在十音中间着之也。谓阿下正示插着之处,即前六后四之间也。

阿阿者,谓短阿长阿,伊忧皆然,此前六音也。㖶野等,即后四音也。等即等取乌炮二音。

前十二为六音者,谓短阿、长阿为一音,乃至庵、痾为一音。

后五五者,即以后三十四字中取二十五字,以五字为一音,则有五音,足前六上成十一音。

三三相对者,余乘九字,故云三三。但取四字为一音,以足前数,其余五字,乃属迟音。

书缺下,还引瑞应弹之。

悉昙(至)总名者,如前解。

冶城亦坏者,亦以字足音故。

取后四字者,即鲁留卢楼,以鲁卢为一音,留楼为一音,故云合为二音。复引六卷四字,但是二音,故知梨梨只是鲁卢,楼楼只是留楼,亦梵音奢切耳。

足前为十四者,暹记云:以鲁、留、卢、楼四字是呼字之音,亦名润声,即是发音之始,故得足前十二为十四音。

又梵下,谓梵本不言音字之异,通云四十七字耳,故但以十二字为能生,或取下四字足十六字为能生,皆随便也。

又一解:下音是能,生字是所生。

二、语者,暹记云:夫云语者,多字方成。二字为语,故未可用。问:疏引诸释,的从于谁?答:且据河西以消音字。初半下,释前经云初说半字以为根本义也。前因叙古,未暇释之。半为满字根本,故今疏中半、满对明。三番释义,前二约所表,后一解能表。

事未成为半者,暹记云:谓将上韵来配,但是半字,故云未成。以得阿等十二字,遍入诸字,一字皆具十二字,方得满名。

无牵申等满者,彼所立义,但如四片为果,无引小入大之义,故非率申。

经重音者,上声呼,下去重字,皆随音势上声呼之。

经则能摄大涅槃者,以四王对四德护双树,不令外道取其枝叶也。

明诸字所因中,经长短超声者,初十二字是长短声,前之六字初短后长,后之六字前长后短。其迦佉等二十五是其毗声,随其流类毗比(夫必反)一处,故曰毗声。后耶啰等九字是其超声,不同毗声,故云超也。

疏迦佉等下。正示。二十五字是毗声也。谓迦佉伽重音伽俄(鱼贺反),是舌根声;多他陀重音陀那,是舌上声,北远及应法师云:是舌头声;吒佗荼重音茶拿,是舌头声,远应云:是上咢声;波颇婆重音婆摩,是唇间声;遮车阇重音阇若(耳者反),是齿间声,应法师云:舌、齿声。凡五字中,第四与第三同,而轻、重微异,故皆重音也。重上声余九字是超声,谓耶罗轻音罗和赊沙婆呵罗(来家反)也。应法师云:八是超声,恐不取后罗字,以与第二字同故。

所言超声者,暹记云:谓满口五音,具足羯调之声,名曰超声。

所以诸师所说不同者,只由西方五印音殊,所传各别,故使尔耳。且此土方言,尚难区别,况东西辽夐,未易知也。今为消文,故此略解,意在佛性,余何所云。

经:虽处阴界不同,阴界者,不即不离,如冰如水。

经悉应归依者,归依在悟,位通五即。

经是故半字(至)而为根本者。既以半字喻小,满字喻大,若从本体流出以释,则平等法性为满字本,满为半字本,半字复为世间本。若从末为本,则世间文记等为半字本,半字为满字本,满字为法性本。虽展转相依,其体无二。

经又半(至)烦恼者。半字虽证真空,全是无明别惑善法,即指佛性。

更明无字义者,即一向就失以立科名,以文中明失语多故。经中二意:一、约外道,无半字义,故经云亲近修习不善法也;二、约小乘,无满字义,故经云不知如来常等经。

今应离等,结劝迦叶舍小悟圆。

鸟喻品

河西先明三品义同。真应者,满常显约真身,半无常隐约应身。若欲分别,则半满是真应教,常无常是真应行,隐显是真应用。教行在因,用必在果。

因字下。正生起三品也。因字识理,是依教开解,故有前品;达常无常,是依解立行,故有此品;能隐能显,是行成证果,有斯二用,故有后品。

今更下,今师生起。河西所释,既不显云教行,故使今师助成彼义,而且对前生起此品。月喻在果,其义易知,故文从略。

二谛、三谛者,不思议谛,二即三故。

一教一切教者,即一说三,即三说一故。

依教立行者,依三谛教,立三观行,中边俱照,故曰双流。

二行并观者,中边不二,故曰并观。中即是常,边即无常,二法互融,如鸟游息。三观圆修,名如来行。由境发智,即因教开解,义备前品;由智立行,即以解导行,旨在今文。

教转成境者,只由生智故转成境,即向云即文字达三谛也。

知转成行者,前品之智,转成今行。崔豹古今注云:鸳鸯,凫类也。雌雄不相离,人得其一,其一则死,故谓之匹鸟。

娑罗翻鸳鸯者,此释非也。梵语斫迦罗,此云鸳鸯,非娑罗也。

雁、鹤、舍利者,舍利,此云春莺,亦云鹙、鹭。

汉不善梵语者,以东汉佛法始通,故使后代以汉为称,不忘本也。

以况下,示双流行相。况,比也。一即是中道之真,无量是二边之俗,二谛互融故云一中等。

非一下。遮则非真非俗,照则而真而俗。即照而遮名双息,即遮而照名双游。双流共行,义在斯也。

问:为下意云:一言共行,约何名共?故历三句问以辨之。苟立第四,还同第三,故但三句研穷已足。

他解下,叙古。初师约生死无常、涅槃常以明共义:先斥非;次若精识下,显是。

二物者,识鍮如观无常,识金如观常,故云乃是双观。圣如是下,正酬前问。圣指登地,凡指地前。

皆云亦如是者,意显圣与凡共。

一鸟下。生死如地,故云穷下,此但在凡;涅槃如天,故云穷高,此但在圣。他以生死但是无常,涅槃唯常,故遭此责。

假令二鸟者,纵破,纵彼计云:我说凡圣各能精识二物。故向云:圣如是行,凡亦如是。岂非双游?

但双下,破也。纵于凡心能双观者,只是二鸟双游地上,则双游空中,其义不成,故云不双游高也。

游高不游下者,若于圣心具二行者,又不涉凡,则是二鸟但能飞空,不能游地也。只由他人不了凡圣无差,彼彼互遍,故受此难。

又一下,次师约生死、涅槃各具二法以释双游:初立宗比斥,次正出己义。初文先立半满以为宗本。

约一法者,谓半但无常,满唯常住,各据一法故也。

双游约二法者,名既云双,法必具二,意取半满各具双游,半中则两无常为双,满中则两常为双。将出己义,先斥前师以常无常为双游义。既释今品,义必在满,何殊梨奈两片共成一果?

夫双下,正出己义。则以生死、涅槃各具二法,对取同类以为双游,二常为满。其体既同,岂如梨奈?此乃古师自谓得意,及为今破,义甚无归。

今明下,今师斥经喻双游,正取雌雄匹偶,故以二雄二雌责彼违经。

今言下,明今释,先横约理事解义。

生死(至)亦尔者。生死是无常,涅槃是常住。生死即涅槃,无常即常,故云生死具常、无常也。故下经云:未闻是经,皆言无常;闻是经已,皆言是常。岂非生死具常、无常,涅槃即生死,常即无常?则涅槃亦具常、无常也。故云亦尔。是知生死、涅槃,二法相即。如云波具动静,水具亦尔。只由波动水静,波即水故,波则具二;水即波故,水具亦然。而此事理,始自凡心理具,终至妙觉究竟,一切皆然。故使下文结成六即。问:极果岂有生死耶?答:性恶不除,应同九界,故得极果。涅槃亦即生死具常、无常,并同上说。故下疏云:若应物云如来有忧,实理则无也。

在下(至)双息提喻,合法也。

下即生死,高即涅槃。生死涅槃,一心所具。各具中,与无常故双飞。常即是雄,无常即雌。常即无常则雄息,无常即常是雌息。二法体同,既无前后,得名并息。其犹波即水,故名波息;水即波,故名水息。波水同时,得云并息。经云:游止共俱。游即飞,止即息也。

即事下。生死即事故无常,涅槃即理故是常,事理相即则共行义成,此则正以事理释成上义也。

二谛下。前之事理即是二谛,故今更对中道以明三谛。重释双游,以圆教二三开合成异,故于二后更约三论。前云事理只是真俗,真已是中,俗即二边。今明三谛,则以二边自为真俗,以前真理别受中名,二谛无常,中即是常,义同前释。

非二下,覆疏上义。恐计中、边,故兹更述。谓约理实无中、边之异,故云非二中;约事即中、边宛然,故云而二中。即是非常非无常,而常而无常。讲者无以二谛为双游,中道为并息,大有所妨(云云)。

是则下但云双游,不云息者,游息体同,故得存略。后诸学者,若昧一家,理造事造,性恶修恶,理事不二,心色一如,欲消此文,诚为不易。

事理下,竖约。六即结成。前释双游,未分凡圣,故属横辨;今摄前横以归六位,一一位内各具前横,故今名竖。

言事理(至)既成者。向释约二谛、三谛及以覆疏,括其大义,只是事理,如向已明,故使今文但云事理也。

名字下,正示高下。

不言理即者,向约事理,正谈理具。若晓解此义,即名字人,五品观成,六根似证,分真开发,妙觉究竟,岂有余途?唯此事理,故双游皆成。

横竖下,事理是横,六位是竖,横入于竖,竖各具横,故云具足等。

此中下,结酬前问。以前约三句徴其共义,他人答释其旨全非,若依今师备有三共。

凡凡共行者,谓彼彼众生,各具事理,一一互遍,双游并同。此即答前第一为凡与凡共问也。应云圣圣共行,答前第二为圣与圣共问,但是文略。若释义者,则是分果、极果,所证事理,一一互遍。此二且约凡圣,各自论共。问:理可容遍,约事如何?答:事即理故,理遍即事遍也。

凡圣共行者。此答前第三,圣与凡共问也。谓凡圣虽异,事理体一,清水浊水,波湿无殊。以二波理通,举体是用,是则凡心遍圣,圣心遍凡,一室千灯,喻意可见。若了心、佛、众生三无差别,此文三共,岂在再思?

非凡下一句,若对前问则是长有,谓约事则凡圣且分,约理则谁云迷悟?故云非凡非圣。如斯之理一切俱有,故名共行。

约人、约法者,事、理是约法,六、即是约人。

但是略者,具足应云是苦乐、常无常、我无我,故此三双并喻二鸟,经但举三,故知是略。

又显义同者,谓苦、无我与无常义同故。

是故互出者,喻中喻二,今但合雌,喻中之雄已是常等,故云互出。今谓经云无我等法,则是等取常乐我也。

论议中,迦叶问者,以由佛举二鸟,而但合无常,未达其旨,所以请答。故下,佛答,具出二用以合喻也。

旧云下,一向约异,不明横具,故未尽善,得观师意,方合经旨。

前多下,即指哀叹等文,皆以如来所证真常,以斥二乘无常之倒,故云约竖论常。前非无横,但多明竖,故云多斥。

今品(至)无常者。此约横论,以谓生死、涅槃各具二法,故云一时。

只生死下。且示生死具二之相。涅槃具二,义可例知。以生死涅槃体无二故。即理而事,事异于理,故云异法说苦。即事而理,理异于事,故云异法说乐。此亦不异而异,故云异法。

五谷者,即经云稻、米、麻、麦、豆、粟也。

下别下,亦是观师预引下譬,释成此文。

借此以显等者,即是借此世间华果,以喻出世二法也。

一、就生死应云无常常,涅槃下应云无我我,或阙或略。应知生死具二,是约住前四即。故迦叶徴喻为问,佛答五譬,皆云虽有烦恼,如无烦恼,住前未证,且云生死。就涅槃具二,则约分果极果,经文焕然。下文更释前两是横者,以二法各论一行故。

后一是竖者,以生死苦对涅槃乐故。此亦非横非竖,而论横竖,横必入竖,竖不离横。

理应备论者,约其义理横竖三文,各应备论六义,而今三文各明二义者,俱是互现,义必具也。

答中明生死常等者,此指能喻事常,故经举须弥即世间久住之事名常,事必磨灭,故异佛常;若生死中常,理与如来同。

经唯除涅槃者,此乃即生死之涅槃,正是明生死中常理也。

经直以世谛等者,以世间谓果实已定,故且云常,故借此事以喻常理。

经领解中,二善哉者,双赞如来善说生死具常、无常;述成中,两如是者,双述迦叶能领二义,故疏注云云。

未闻(至)无常者。以偏小教,事外谈理,不云生死即涅槃故,是故皆云生死是无常法。

闻是(至)是常者。今经圆说生死即是涅槃,圆信成就,故皆是常。

经虽有烦恼者,烦恼是生死因也。

如无烦恼者,以烦恼即菩提故,具足应云三障即三德。

经即能利益者,谓能为他说也,此指假名等人,故云虽有烦恼。

修多罗翻契经者,意显契经是小乘故,如下经云从十二部出修多罗,在小明矣。又是定藏,以三藏诠三学,则经藏诠定学也。

金丱下,以经文丱字,二家用音不同,招提作普角反,观师作孤猛反。故文中先出二义:初是招提义;次金未理,亦名矿等,是观师义。

典金名者,典守金玉之人曰丱人。周礼云:丱人掌金玉之地。注云:丱人言矿,金玉未成器曰丱。而字通三体。古文作丱,字书作矿,说文作磺,铜铁璞也,同孤猛反。故观师依之,以丱音矿。

注云云者,如向说。

然丱下,今师双取二音,以音召体,俱是金玉未理之名,不须各执,用者随便,故注云云。

就涅槃(至)二行者。此约分真究竟,已证此理,具足二行也。是故,迦叶,约如来果人离忧悲为问。

无忧悲下。忧悲是妄事,我即是真理。无妄则有真,故无忧悲则有我。有妄则无真,故云有忧即无我。

谓是无端之问者,一往观文,谓迦叶忽问如来忧悲有无,语无承蹑,故曰无端;二往寻文,义不孤起,故云然。佛说涅槃等无常之善,昔教备说,故使迦叶蹑前问之,非无端倪也。

佛法亦尔(至)合譬者。文误,应云无想天下,即经云无想天寿亦复如是一句,是以前譬合树神譬也。

佛法亦尔下,是大分二段,后合文耳。

经:如来实无忧悲,是明涅槃具常。

而于众生下,是明涅槃具无常。岂非分证究竟,皆以应用为无常耶?二鸟在高,双飞双息,义斯见矣。下经例然。

但于无中说有者,法体湛然,实无忧喜;从体起用,则有忧喜。

众生有苦,明有忧之由,只由机感,故佛垂应。既有八苦,未脱八难,以苦为机,感佛大悲,勤劳救拔,故云见佛有苦也。

今问下,释疑。文有三意:初、问难;二、反质;三、示义。初意者,约应用双问悲喜。初问应有悲苦。既示内心有忧,则应外形有苦,以世人心忧必形苦故。如来下,此问应有喜乐。不念众生是无忧,无忧必有喜,内设有喜,外应受乐,故云应是无苦。此皆执凡以难圣也。次问者,先牒理体。法身无忧喜,何以下,正难。以向疏云:应物云:如来有忧,实理则无。既云实理无忧,则是法身有喜,与无忧无喜义成乖各。故问云:汝何以云如来实喜也?

今亦下,反质,则是答次难。彼既立法身无忧无喜,故今牒彼名反问之,令堕负处。汝既云无喜,又云无忧,无忧则应有喜,还成我义,故云何以定云等。以法无定性,定则是执,故以定字责之。

我说下。示义。则是酬初问也。法身实无忧喜苦乐,但随顺机缘应用拔,与示忧示喜不同凡夫,故云义说。上句云非忧喜,而下句但云义说忧悲者,且顺经文一边结示。

此是不定之言者,或云忧,或云喜,而当体即非忧喜,不可定执。以此经下文偏破定性,故经云:如来有忧及以无忧,是佛境界也。

经:舍宅微尘,不得住立者。舍宅至粗,微尘至细,皆于空中,不得住立。

经若言下,且约粗说,亦应云若言微尘等。

经:心亦如是者。此举虑知妄心为譬,重显前空中舍宅之譬。故疏云:为譬,作譬也。心无质碍,喻前虚空;阴、入、界,喻舍宅。

经:若谓如来入于涅槃等者,此指事中灰灭为涅槃也。

经如来不入者,对小灰断,故云不入;其实入大涅槃,即事而理,故名入也。

人度者,证果在人故;地度者,禅是所依故。

猕猴见佛心者,贤愚经云:安罗树林有猕猴行,见一树无蜂而有熟蜜,来就阿难求钵。阿难不与,佛言:但与。猕猴得钵,盛满蜜以奉世尊。世尊不受,令其水净。猕猴不解,谓呼有虫,将至水边洗钵,水漾蜜中,捧还上佛。佛分布众僧,皆悉周遍,猕猴欢喜。今且以猕猴测量佛意,谓佛嫌有虫,故云尚见佛心耳。

今亦下,今师明义,微许成论,故云有少分知。如猕猴知佛有嫌心,而不知欲水净,是不能具知。今经约下中不知上法者,正是不能具足知也。

即是竖论者,化住前生死凡夫,令入分证究竟涅槃之理,凡圣对辨,即是竖论。初文但约住前凡夫具二,次文但约证得圣人具二,故前二是横。盛夏极热,以喻迷深,迷深则倒重,如盛夏水长。倒谓八倒也。

譬令解常等者,即是安置诸子秘密藏中,我亦自住其中也。顺鸳鸯喻,故云游诸觉华,以此鸟好在华池故。七觉如华,故曰觉华。

此中又兼等者,此预示答文。以此段正明苦乐,故问但云名第一乐。而答中有常等四行者,旁兼而明,非文正义。然旁正合明,则具六行,向云具简六行也。

经谨慎者,约果则三德圆证,约因则三观圆修,名为谨慎。三教九界,悉名放逸,因果例知。

言死句、死路者,六道有分段死,三圣有变易死。

下不知上者,以理即为下,证圣为上,且略名等。

经无天眼者,此真天眼,即佛眼也。

经:无我密教者,偏小之教,隐覆佛性,名为密教。又显虽施小,而密意在大。

初偈明人者,经云勇健者,诸凡夫俱是;约人明法者,经云智慧忧患悉是法故。

通释:二偈者,经如来二字,释初偈初句。断烦恼,释后偈第三句。住智慧山,释初偈次句及后偈上半。见诸众生,释初偈末句及后偈末句中亦见众生四字。常在烦恼中,释初偈第三句及后偈末句中忧字。无量烦恼,如地如野。

经云何得升智慧台者,即问后偈,前三句既云升殿,乃至除忧患,则是有喜。

经:住山顶见众者,即问初偈及后偈末句也。既见众生在生死中,则是有忧,岂是涅槃无忧乎?

月喻品

前鸟(至)一时者。亦旁有竖义,多分在横。如别说中,初就生死,二就涅槃,此二是横;三就生死、涅槃,是竖。从多从正,故云横论一时。

竖论前后者,既喻初生后灭,故知是竖;若据果用,亦可云横;且约一途,故云竖也。自他旁正,例同前横。

隐显是适宜者,示生示灭,称适他机。

河西(至)真应者。谓文字半满只是鸟,喻常无常,常无常只是月,喻隐显,故云皆是真应。

此乃下,今师斥也。但得义同,不知文异,故曰一途。

问答既三者,上文初问云何解满字,次问云何共圣行,后问云何如日月,岂非问别为三?故今如来以文字等三品次第答之,岂得是一真应意也?

两问一答者,如上问云何得广大,为众作依止,语似两问,而佛但以四依一义答之。

一问两答者,如上问云何得长寿,语似一问,而佛作因果两番答之,则以因答得字,以果答长寿也。

一问一答者,如今品举月、举日、举星,次第答前三光三问,余皆仿此。

只是一句者,河西意谓三品只是答如日月等一句义耳。故前文云:文字半满只是鸟,喻常无常;常无常只是月,喻隐显;隐显即正,喻真应。故知问虽有三,正在日月一句而已。

推文可解者,谓若解隐显,则前常无常及半满皆可解也,以只是共成隐显一意故。

今云下,正明问答文义俱异不同。河西云:义是一也。应知半满是约教为问,共行是约行为问,三光是约用为问,故今三品次第答之,非谓但明真应而已。

前问共行等者,应先云前问半满等,疏文从省。

备问:三光者,纂要云:日、月、星谓三辰,亦曰三光。说文云:日者,实也,太阳之精。字从一○,象形字也。释名云:月,阙也,言满而复缺也。星,散也,言列位布散也。

日用长短者,夏日长,冬日短。夏日宿在东井,出寅入戌,故长。冬至宿在牵牛,出辰入申,故短。

星以吉凶者,上问岁星则吉,今答彗星则凶,互现其义也。

同况隐显者,隐即无常,如亏短凶;显即常住,如盈长吉。

在先下,应问云:品中备举三光,何以题称月喻?故今答云在先答等。

月摄日星者,摄有二义:一、中摄前后,日月星三,月居其中,故以题品;二、以广摄略,品内所谈,月喻文广,日星事略,故以题品。

名异下。能喻则三光名异,所喻则隐显义同。而月有亏盈,喻法义便,故以题品。是知荆溪所释戒疏主义,共成三义,以释品题:一在先答月,二月摄日星,三月喻法义便也。

宣夜等者,蔡邑天文志言天体者三:一曰周髀,二曰宣夜,三曰浑天。髀音毗。

天如圆伞者,盖也。

为盖天仪者,刘氏正历问曰:颛顼造浑天仪,黄帝为盖天。盖天者,以天象盖

日月横行者,谓天左旋,日月星右行也。以佛法中唯说日月横绕须弥,有同此说,故云同于佛法。

浑天仪者,或以玉为之,或铸铜为之。尚书考灵耀曰:观玉仪之旋,昏明主时。郑注曰:以玉为浑仪。汉名臣奏曰:今史官所用候台铜仪,则浑天法也。唐玄宗尝诏沙门一行与率府兵曹参军梁令瓒及诸术士,更造浑天仪。铸铜为日圆天之象,上具列宿赤道及周天度数,注水激轮,令其自转,一日一夜转一周。又别立二轮,络在天外,缀以日月,令得运行。每天四转一匝,日东行一度,月行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,凡二十九转有余而日月会,三面六十五转而日行匝。仍置木柜,以为地平,令仪半在地上,半在地下,晦明朔望,迟速有准。又立二木人于地平之上,前置钟鼓,以候辰刻,每一刻则自然击鼓,每一辰则自然撞钟。皆于柜中各旋,轴钩交错,关锁相持,既与天道合同,当时甚称其妙。铸成,命之曰水运浑天俯视图,置于武成殿前,以示百寮。

张衡下,彼说日月竖转,与佛法不同。

日出扶桑者,东方之野。淮南子云:日出于汤谷,浴于咸池,拂于扶桑,是谓晨明。登于扶桑之上,爰始将行,是谓朏明。(朏音斐,将明也。)至于曲阿,(山名。)是谓朝明。临于曾泉,(曾,重也。早食时在东方名水之地,故曰曾泉。)是谓早食。次于桑野,是谓晏食。臻于衡阳,是谓禺中。对于昆吾,(昆吾丘在南方。)是谓正中。靡于鸟次,(鸟次,南方山名。)是谓小迁。至于悲谷,(悲谷,西南方之大壑。)是谓晡时。回于女纪,(女纪,西方阴地。)是谓大迁。经于泉隅,是谓高舂。(言尚未冥,上蒙先舂,曰高舂。)顿于连(烂音。)石,是谓下舂。(连石,西北山名。言将欲冥,下蒙悉舂,故曰下舂。)爰止义和,爰息六螭,是谓悬车。(曰乘车,驾以六龙,义和御之。日至此而薄于虞泉,义至此而回。六螭,即六龙也。)薄于虞泉,是谓黄昏。沦于蒙谷,是谓定昏。日入嶛(音潦。)嵫,(兹音,亦曰落堂山。)经细柳,(细柳,西方之野。)入虞泉之池,曝于蒙谷之浦。(蒙谷,蒙记之水。)日西垂,景在树端,谓之桑榆。(言其光在桑榆树上。)

长阿下,引佛经,凡有六段:一、寿命,二、形量,三、所成,四、行照,五、本起,六、亏盈。而于本起中,复明所成及形量、行照等,次第如文。初寿命中云五百岁者,俱舍云:人间五十年,下天一昼夜,乘斯寿五百。前明形量,云日形纵广五十由旬,而本起中云二千里者,然由旬三等,谓十六里、四十里、八十里。向据四十里由旬,则五十由旬当二千里。月形前减一由旬,故今减四十里。角行者,斜行也。

六十光照之故减者,此同俱舍,近日自影覆,故说月轮缺也。

月悉不受者,与日相远,故不受。问:三事释增减,的从何说?答:三义相须,故致增减。何者?角行时侍从居前,而度与日近;正行时则处正殿,而度与日远。既渐角渐正,故渐亏渐盈。世传日中有桂及老人与兔者,佛教亦有此说。或云阎浮树影,或云大地影,其犹悬镜现像也。老人即帝释化身,于恒河边以试三兽,而兔能舍身充老人食。感其德,故并寄影月中,令万世仰止。兔即释迦往因也,事载西域记。

既具下,再显立题。

如向分别者,即前云同况隐显,在先答月等也。

又月在中下,重出三义。前荆溪私释,但合此三以为二耳。前云月摄日星者,即今在中,文多二义;前云名异义同,故月亲便者,即今隐显易见义。若取疏主现文,对前一释,则成四义,故题月喻。

或属后品者,谓合在菩萨品也中,以后品之初,重牒日月光喻故。

今分为二者,盖依观师也。

经以须弥山障故不见者,日月皆然。长阿含二十二云:阎浮日中,弗婆提日没,瞿耶尼日出,郁丹越夜半。经文次第,四方遍说,例前可见。彼经又云:阎浮为东,于逮为西;阎浮为西,瞿耶为东;瞿耶为西,单越为东;单越为西,于逮为东。以由日月转故,皆谓日出之处为东。

出白银面等者。以劫初风吹,二宝所成故。应知正行处正殿时,而白银面向下,故世见月盈也。月亏可知。是则亏盈具多,因缘各说,则似相违,会通共成一意耳。今经乃云因须弥山而有增减,应是正行则远山,角行则近山,故云因山也。

世云六月下,因便释后经文。

运行相遇者,应云相过,谓夏至、冬至长短极,故相过。以夏至去冬至,则六月也。故左传昭二十年秋七月朔,日有食之。公问于梓慎曰:是何物也?祸福何为?对曰:二至、二分(二至,夏至、冬至。二分,春分、秋分),日有食之,不为灾。日月之行也,分同道也,至相过也,其他则为灾。今云阴阳相御,则是二分同道也。疏顺经文,则以夏至望冬至,春分望秋分,皆相去六月也。又杜预准历家之说,谓日光以望时遥夺月光,故月食。日月同会,月奄日,故日食。食有上下者,行有高下。日光轮存而中食者,相奄密,故日光溢出。皆既者,正相当而相奄间疏也。

鍑,音福,又音富。

经:修罗遮月者,阴阳推步。又云:罗睺、计都二星,犯于日月,故有蚀之。是知罗睺、计都,二俱梵语,悉名修罗名也。自西土聿斯经来,方有二星之号。问:既是修罗,合居海底,为何在天为星耶?答:虽居海底,而气应于天,何妨是星也。故汉书云:凡万物之精,上为列星也。是知修罗,亦万物之一类耳。若准楞严,胎生修罗,其所卜居邻,于是日月化生修罗,与天争权,则为星明矣。

制止者,即如来示有调达出佛身血而致堕狱,正为制止未来众生,令不造逆故。

经:人间短者,日短故见月久,反喻圆机见佛常住。

蚀者,春秋曰:日有食之。字皆单作。释名曰:日月亏曰蚀,稍侵如虫食草木叶也。汉书云:日月博蚀。韦昭曰:气往迫之曰博,亏毁曰蚀也。

如作盗人者,阿含经云:有偷